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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無數次聽到過對方的消息,剛再見到的時候,周洋的態度還讓他放心了一下,沒想到才這麼短的時間,他就忘了以前的一切,巴巴的湊上去。
這樣也好,那個人是不可能留在他們樂隊的。
多摔幾次跟頭,總歸會長點兒教訓。
作者有話說:
前。
夕夕:挺好。
後。
夕夕:emmm,我收回。
謝希望:麻了。
第12章謝暮
◎他不配被愛。◎
自那天后,周洋好些日子沒有再出現。
向夕難得過了幾天清淨,不用一下課就看到教室門外有人在跳高高,不用在音樂室睡會兒就被搖醒,不用每天吃個飯都能偶遇。
認識他們後熱鬧是很熱鬧,只是這份熱鬧一般人消受不起。
特別是向夕這樣的,精神很短的人。
以前他還只會把手機聲音調小,現在他已經學會靜音模式,飛行模式,關機等與世隔絕的強大功能。
臨近十月,南都的艷陽天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陰沉沉的烏雲天,南都白天不怎麼下雨,夜雨卻很多。
向夕趴在琴蓋上,享受難得的大晴天,溫暖的光芒穿破重重葉片,透過玻璃窗,灑落進音樂室,部分垂落在他的側臉上。
細碎的灰塵在金色的光芒中緩緩移動。
「向夕!!」
音樂室的門突然被打開。
不用聽聲音,這熟悉的開門動作,向夕都能識別來人的身份。
向夕在琴蓋上蹭了蹭臉,下了好大決心才抬起頭。
一張笑意盈盈的娃娃臉湊在鋼琴面前,琴包的琴頭部分砸在他頭頂也沒能改變他的表情。
向夕莫名想到了一個詞,傻狍子。
「小學弟呀!!好久不見,想我了沒?」周洋抱著向夕狠狠蹭了幾下臉,完了,把琴包靠著鋼琴放好,一屁股坐到向夕身邊,打開背來的另外一個包,邊念叨邊往外掏東西:「你不想我沒關係,我想你就行了,中秋這兩天,我回北城去啦!給你帶了好多北城的好吃的,烤鴨,醬肘子,八件,茯苓餅,驢打滾......」
周洋說的好久不見,五根手指頭都數不滿。
滿打滿算也不過才三天。
向夕揉了揉被蹭痛的臉蛋,總共兩天多時間,他就從南都跑了一趟北城,路上至少就得花十個小時,他回去了個寂寞?
擺了一會兒,周洋可能自己也發現越擺越不像樣,又開始往口袋裡裝:「等會我給你拿到宿舍去,你這小胳膊兒小腿兒的怎麼拿得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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