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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武道巅峰最讲义气之人(第2页)

此话一出,青鸟更是不解。

“世子殿下,莫非认得此次榜之人?”

“温华...此前离阳境内,倒是未曾听闻过此人。”

“还有那偷地瓜...”

徐凤年并未解释,只是望着那天道金榜。

言之凿凿道:“以前,的确是没什么人听说过他。”

“不过从今日之后,世人该知道,离阳境内,有这么一位木剑游侠温不胜了!”

“...”

与此同时。

天空之,天道金榜画面再度变化。

【温华,出生于一个偏僻的乡村,父母早逝,家境贫寒】

【虽有为对他很好的哥哥,但因为受不了嫂子的数落、街坊的嘲讽,这个穷的叮当响的穷光蛋,便提着一柄自己削出来的木剑,单枪匹马的踏进了那座他以为的江湖】

【买不起马,温华便穿着脚补了又补的麻履鞋,走到哪儿算哪儿,天大地大,四海为家】

【可温华穷归穷,却有一个远大的志向:要寻一位名师,练名剑,学那么一两招绝世武功,练出个大名堂,成为天下有名的绝世高手,这样就能回家光宗耀祖了】

【说不定...还能讨回个漂亮媳妇儿】

【他要出息了,这样就能让哥哥扬眉吐气,不用再受嫂子的气】

【他还要弄把那种带剑穗的铁剑,天天挎着,别提多气派了】

温华不同世人皆知的那些大侠,他没有北离剑仙赵玉真那般背景,出生便注定不凡,更有名师传道受业。

他也没有轩辕敬城那般家世与天赋,只在家读读书,便能修有所成。

他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却有着一腔热血,心中抱负不输天下任何人。

天道金榜画面缓缓开始播放。

画面中,这位‘木剑游侠儿’,容貌忧郁,眼神犀利。

胡子拉碴,头凌乱,放荡不羁。

不过穿着一身缝缝补补好几回的旧衫,却依旧意气风。

离开游历后,温华便过了有顿没下顿的日子。

一路,偷鸡摸狗,干过最下等的杂役,也替人洗过最肮脏的马厩。

以地为床,以天为被。

因此,比起侠肝义胆的那些大侠,温华更像是一个市井混混。

在温华看来,按照江湖中对大侠的设定,应该是骑一匹骏马,背一把好剑。

喝最美的酒,吃最好的肉。

潇潇洒洒,快意恩仇

可是温华,却穷的叮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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