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平凡之路二十(第1页)

虽然公司日益地不景气,但金梓还是在努力坚持,他想随着经济的景气房地产开还会有机会的。可是事与愿违,这些年政府逐渐加大了调控力度,坚持房住不炒的理念,房产市场逐渐回归了理性,那些年动辄飙升的房地产市场行情俨然已经成为了历史。他们公司曾经开的那两个大楼盘也成为了公司的鼎盛之作,自此以后就几乎没有项目可做了。公司的业务也逐渐萎缩,他金梓的日子着实难过起来,甚至是混到了吃老本的地步了。

俗话说祸不单行,就在金梓的公司举步维艰的时候,又有一个悲催的消息传来了。化彩云突感不适,到医院才查出来是患上了乳腺癌,而且已经到了晚期。这消息就如同晴天霹雳把金梓给震懵了,虽然化彩云他们已经离了婚,但一双儿女尚未成家立业,这些年他金梓一直在外面打拼,也没顾得上儿女的事儿。作为母亲的化彩云则在独立地支撑着局面,儿女们的事儿也全有她来照管。现在一下子出了这么大的变故,金梓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况且他们都过了大半辈子了,还育有一双儿女呢?

财务上已经捉襟见肘的金梓勉强凑了些钱去医院,也算是尽心尽力地进行抢救了。奈何病魔无情,经过几个放疗化疗疗程治疗的化彩云还是像她的名字一样,化作了天边的一片彩云,空留无限的遗恨在人间。

据一直守在一旁送走她的黄嫂说,小云真是可怜,走的时候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了,还有气无力地拉着两个孩子的手不肯松开。直到她咽了气,眼睛却还是睁着不肯闭上。

“呜呜呜……可怜的小云!”

黄嫂也算是化彩云的知音,看到她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早已哭得泣不成声了。

“妈妈……呜呜呜……妈妈……呜呜呜……”

,两个孩子虽然已是成人了,但也是大放悲声,俯在母亲身上长哭不起。

唯有金梓独自一人坐在病房外的长凳子上呆,儿女们的嚎啕大哭让他顿感无比凄凉,两行泪水不由自主地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泪眼朦胧中,他仿佛又看见化彩云了,还是那样燥热的秋天,他俩正在汗流浃背地给玉米上肥。他停下了手中的锄头,用袖口擦了擦额头和脸上的汗,对跟着他上肥的化彩云说:“小云,你热不热?要不咱们歇会再干吧?我这嗓子眼都要冒火了。”

可是化彩云却没停下来,更没理会他,依旧顺着田垄往前走,渐渐地消失在了那片一望无际的绿色田野里……

——完——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