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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然见到邓鸢的时候,他坐在床上逗猫,黄色逗猫棒上的羽毛在空中飞舞,小布偶扒着床边用小爪子去够,眼睛炯炯有神,脖子上的红色小铃铛清脆作响。
“来了。”
看见熊然进来,邓鸢放下逗猫棒,小布偶欣喜的瞄了一声,叼着羽毛跑到角落去咬、
熊然久久注视着邓鸢,皮肤是不透血色的白,脸颊瘦的收了回去,于是显得眼睛大的有些瘆人,头发长了些,或许是用药的缘故,垂着耳际的发尾干燥如杂草,给病容增加了萧索的意味,他朝熊然抿唇一笑,瞳孔黢黑暗淡无光。
这样的邓鸢和之前病中的自己很像,他没有力气的靠在枕头上,露出一节皮包骨的手腕,手腕上是厚厚的纱布,看着尤为刺目。
“坐。”
熊然指了指对面有些距离的凳子,又朝熊然道:“离我近一些。”
熊然将椅子搬到邓鸢床边,然后坐下。
“感觉怎么样?还痛吗?”
熊然目光如温热的泉水倾洒在邓鸢身上,他气质偏敦和,总给人一种冬天缩在暖和被窝里的感觉,让人舒服想接近。
邓鸢摇头:“不痛。”
因为情绪的原因,他还是话少,但相比前几个星期已经好太多,至少愿意和外界交流了。
“对,对不起....”
邓鸢突然朝熊然道歉:“那天不该吼你。”
熊然愣了一下。看着对方真诚的眼神,心下一软:“从来不是你的错,没怪过你。
”
话落,他又掏出手机,点开微博给邓鸢看:“你看你的粉丝,已经快五百万了,大家都喜欢你唱的歌,一群人还等着你出新作品,等你的专辑。”
熊然一边说一边打量邓鸢的表情,希望从里面看出一丝丝欣慰或者是喜悦,但是没有,邓鸢只是扫了一眼就抬头道:“没有新作品了。”
“为....为什么?”
“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迄今为止,我已经写完两百首歌了。”
邓鸢抬头,神情认真:“答应航飞的,我已经做到了。”
熊然怔愣片刻:“所以,那天晚上,那首《孽海情天》是第二百首。”
“对”
,说到爱人,邓鸢的话终于多了些:“他说过,等我写满二百首歌,就答应我的求婚。”
邓鸢将脖子上的吊坠从衣服里拿出来,那是一个铜质的吊坠,中间是一小块椭圆形的铜片,上面篆刻着繁复的花纹,自打熊然认识邓鸢的时候,他就一直戴着,连上节目都没有摘掉。
邓鸢将铜片划开,里面露出的是一张镶嵌进去的照片,他低头看着,嘴角喊着一丝缱绻的笑意,然后凑近给熊然看。
“你看,这就是我的爱人,他很好看,很漂亮吧。”
熊然顺着邓鸢的目光去看,是个很精神的年轻人,小像里是短短的寸头,正咬着牙关,目光凌厉的瞪着前方,看着有些凶,皮肤相较于邓鸢,是巧克力色,整个人生动而健气。
用漂亮似乎有些不合适,邓鸢情人眼里
出西施。
“我经常叫他犊犊,因为他像个小牛犊似的,干什么都风风火火,力气还很大。”
邓鸢的笑意更深了,整个人柔和的不像话,和平常动辄不顺意就要发脾气的他大相径庭。
“第一次见我,他就把我打进了医院,我疼的要死,在医院里就想着怎么整死他,结果人真的被压到我眼前,咬牙切齿瞪着我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眼睛是真好看,然后我就不想打断他的腿,只想挖他的眼睛了。”
邓小少爷要星星有星星,要月亮有月亮,在遇到王航飞之前像孩子一样,有种天真的残忍,面上长的像软糯的小菩萨,实际上非常残暴,只是熊然没想到,他能残忍到这个地步。
“后来,我追他,他根本就不搭理我,看见我就跑,跑不过就打我,好几次我都被打哭了。”
邓鸢一边说着,一边卷起袖子给熊然看他的小臂。
白皙的小臂上有一个圆圆的褐色的伤疤,在一尘不染的肌肤上显得尤其亮眼,邓鸢用指尖轻轻摩挲,带着骄傲的语气同熊然道:“你看这个就是他用烟头烫的,当时可疼了,但我忍住没哭,还亲了他,他嘴唇特别软。”
熊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觉得非常炸裂,他以为邓鸢和王航飞之间是非常细腻的细水长流,没想到事实这么暴力、血腥,带着点不顾死活的疯狂。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邓鸢这个顺遂到感觉生活无聊的少爷像鲨鱼嗅见血一样,沉迷的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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