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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菲尔锻炼的时候,约翰吩咐他不可训练过量,便回到治安所巡视了一圈儿,没有现需要处理的问题,就一个人走上热闹的风铃街。
雷姆镇其实面积不大,跟前世华夏的小镇相比仅有三千人左右的雷姆镇,放在前世那就是一个大点的村子,但在地广人稀的联邦尤其是刚刚开不足二十年的西部地区,论规模却是排的上前面的大镇了。
小镇上除了风铃街之外,并没有多少值得去逛的地方,毕竟规模有限,支撑不了那么多商业街区。
所以镇上人无论休闲还是购物,都要到镇门口这一段街上来,就让雷姆镇显得很是繁华。知道的都明白这只不过是虚假的繁华而已。
约翰再次踏上风铃街的街上,治安所其实就在镇门口,跟风铃街紧挨着,走几步就到也不用骑马。
他这是准备为自己下一步开启修行之路做准备。
集市上虽然没有具备灵性的凡物品,但是也有他今天晚上用得上的东西。
花了几个森特银币,约翰买来了本地的四色鲜果。
虽然除了橙子、苹果,其他两样都是前世没有见过的品种,但是只要颜色不同,就都能用得上,品种对他来说无所谓。
看着手中的篮子,约翰忖道:
“还需要七根枝杈的栎树枝条,当然这边好像没看到有栎树,不过新大6橡树不少,柞树橡树都是同种属的植物,应该可以用橡树代替。”
寻找七个枝杈的橡树枝条并不困难,只是需要一些时间和运气罢了。
约翰没有那功夫去野外寻找,便直接在集市上找了一个脸熟的小贩,将事情委托给他,约定东西到手后就给自己送到治安所去。
这种跑腿的活赚的可比他摆摊要容易多了,小贩满脸欢喜的收摊离去。
做完了这些,约翰又买了一些蜡烛、精油、香薰之类宗教祭祀才会用到的物品,然后看到街角一个幼小的身影,便对其招手。
“沃克先生下午好!”
穿着破旧不合身衣服的小男孩学着大人的模样给约翰行礼。看起来就像一个小乞儿。
约翰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没有丝毫嫌弃的说道:
“这两天没有饿着吧?”
“谢谢先生,上次您雇佣我们给的报酬还有一些,我们每天都吃了两顿饭呢!”
有些脏兮兮的小约翰满脸感激的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身影。
小约翰是镇上的孤儿,父亲曾经是猎手,不过一次意外导致受伤严重,最后不治身亡,而他出生就没见过母亲,靠着每天在镇上帮忙打零工,还有邻居们的帮衬一个人活到现在。
作为治安官,约翰早就注意到这位跟自己同名的孩子,并且暗中将其展为自己的线人,依靠几个这样的耳目,约翰才能这么快就了解镇上大小势力的一些消息,通过杂乱的信息分析出自己想要的情报,维持住雷姆镇的稳定秩序。可以说这里面也有着这几个孤儿的功劳。
现在觉醒了前世记忆,约翰惊讶的想到,这不是以前看过一部英剧里的办法吗?之所以工作那么忙还能看剧,其实是跟他之前的一段感情有关。有一个喜欢追剧和写同人小说的宅女前女友,就是不怎么看,耳濡目染的也了解不少剧情。毕竟作为侦探名着之,那本小说作为警察他也很有兴趣。
小约翰这样的孤儿对于约翰的帮助也很感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虽然小家伙们或许不知道这句话,但却能明白约翰这样做的道理。
尤其是小约翰,约翰看中这小子的聪明伶俐劲儿,曾经想过在他满十二岁时就正式收为自己的侍从,接受他的教育。
如果不是约翰说过在外人面前不能表现太亲近,小约翰或许早就向崇拜父兄一样表现的亲昵了。
约翰问了一些目前这队孤儿密探的情况,然后就拿出上午采的那株茅草道:
“我需要这种野草,你动镇上的孩子,尽可能的给我挖来,一磅草我给你二十森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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