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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天一声低吼。
勃朗宁m1911,还在枪套里,只是刚刚打开了枪套上的纽扣。
取出手枪。
咔嚓。
推下弹匣。
看了一眼,又‘咔嚓’推上弹匣。
“一枪在手,天下我有。”
叶天又从醉汉的身上,搜出两个满弹弹匣。
一块金光闪闪的手表,取下戴在左腕。
又取下三枚戒指,分别戴在手指之上。
醉汉的胸前,还有一条粗粗的项链,也取下挂在脖子之上。
一本证件,打开看了一眼,直接扔掉。
拿出钱包,取出里面厚厚一沓现金,装入口袋,随后扔掉钱包,捡起地上的雨伞,跑步进入了没灯的弄堂,快离开了凶案现场。
回家后。
拿起下午腌制的猪肉,加水扔入大锅,取出木材,点火炖肉。
脱下衣服,剪刀一剪,塞入火中,销毁证据。
洗澡后,换了一身崭新睡衣,烧掉所有行头,包括只穿了一次的三节头皮鞋。
咕噜。。咕噜。。
清炖猪肉香味四溢,弥漫散。
哗啦。。哗啦。。
叶天拿着炉钩,反复拨火,直到确认皮鞋全部烧光成灰。
这次行动,现金收获三百美元,五百法币,三千银元卷。
只留下了五百法币,其余的钱,包括枪,全部藏入了才准备的暗格。
雨水掩盖了一切痕迹,叶天为啥还要如此小心?
今天晚上,一个意外,叶天干掉了一名七十六号的特工。
嘘呜。。嘘呜。。
正在叶天大口吃肉的时候,屋外传来警笛反复的长鸣。
“卧槽,这么快就现了,效率真的不低。”
呱唧。。呱唧。。
呼噜。。呼噜。。
吃饱喝足,上床睡觉。
当叶天再次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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