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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路走到县城。
路并不好走,都被雪覆盖着,一步一个脚印,金秀珠穿着一双棉布鞋,很快就湿了脚,久了,双脚更是被冻得刺痛起来。
两人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原本还雾蒙蒙的天色,等他们走到县城时已经大亮了。
可能是这个身体好,金秀珠竟然也没觉得多累,换做以前的她恐怕早就磨破脚了,十几年的养尊处优,不仅改变了她的身体,也改变了她的心境,她知道这会儿自己不能叫苦,所以一句话不说,只紧紧跟在男人身后。
好在男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特意放慢了一些,还回头对她说:“你踩着我的脚印走。”
金秀珠微微一愣,随即低着头应了一声。心里暖暖的,她还是第一次被人用这种方式关心。
曾经的侯爷对她也好,但那种好就像是对待小猫小狗,觉得它可爱所以多了几分喜爱,其实骨子里是看不起她的。当然,对其他人也一样,狠心起来哪怕是同床共枕二十年的发妻,也是说杀就杀的,但这个男人好像不一样。
金秀珠压下心底的思绪,想着以后的路应该怎么走,在侯府待久了,她早已养成了走一步想三步的习惯。没办法,她没有孩子,没有依靠,只能小心再小心,正是这份谨慎才让她盛宠十几年还安然无恙。
不过,她所有的思绪都在达到县城时分了神,金秀珠发现自己好像借尸还魂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了。
先前虽然觉得这里的人穿着和发饰有些奇怪,但也没往深处想,以为乡下为了方便干活才做这样的打扮,就像小时候她家里穷,母亲下地干活也会卷起袖子和裤脚,后来进了侯府才知道那样是不雅观的。
可是这边街道上的男女都是穿着一样的衣裤,男子贴头短发,女子则多是两条辫子或齐耳短发,宽阔的街道上,偶尔会看到人骑在两个铁轮子上。
不过这里好像并不怎么富裕,街道上的房子矮小破败,零零星星的分散着,比不上大景朝一幅繁荣昌盛的样貌,更别说是看到有人穿金戴银了。
江明川带着金秀珠往县城派出所走去,走到派出所门口时道:“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进去办个事,马上就出来。”
没有解释太多,将怀中的孩子递给她。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金秀珠还是很相信眼前这个男人的,直觉告诉她对方不会抛下她不管,便点点头,接过来孩子。
孩子还在睡,似乎闻到了熟悉的气味,下意识的往金秀珠怀里拱了拱。
江明川走进了派出所。
金秀珠就好奇打量着周围的一切,看到对面有人进进出出,手里拿着馒头包子吃,顿时也觉得有点饿了。对面大门上方写着“国营饭店”
四个字,第一个字她不认识,但根据原来“金秀珠”
脑海中的记忆,她知道这就是别人口中有钱人吃大餐的地方,里面东西十分贵。
不过金秀珠不是亏待自己的人,她出门前将“金秀珠”
这些年攒的私房钱全都拿上了,一共七十多块钱、十斤粮票和五尺布票。
在她眼里不算多,但对“金秀珠”
来说是很多了,是付建国每次回来,她趁着人睡着半夜从人口袋里偷的。
付建国心眼少,发现钱少了也没怀疑她,可能怀疑过,但没当面问出来。
于是等江明川借完钱出来时就看到金秀珠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包子在吃,“……”
他倒是没想到她身上还有钱,他的钱全都给付家和金家了,连回去的车票都买不起,只好先问战友借,准备回头再把钱还给人家。
金秀珠看到他出来,还特意递给他一个馒头。
江明川看了一眼,他确实饿了,犹豫了下后便接过来啃,同时也接过她怀中的孩子,见孩子还在睡,没忍住问一句,“一直这么睡没事吧?”
金秀珠误会了他的意思,解释道:“我留着两个包子,等她睡醒了吃。”
江明川点点头,没说话了。
两人陷入沉默。
江明川走在前面,金秀珠习惯性的落后两步跟着,他有些不自在,想着两人既然以后要过日子,有些事还需要提前跟她说,便认真道:“我今年三十一,父母早亡,从小被父亲战友收养,现在常年在部队里生活着,你跟着我的话就只能随军,我会尽量照顾好你和孩子,至于你……别的心思要收一收。”
最后一句,语气有点重。
金秀珠听到这话,心虚的看了他一眼,下意识撒娇说了一声,“知道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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