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刑部尚书倒台(第1页)

“你说什么?”

沈清云猛地转头看向女儿,瞳孔放大,难以置信。

沈世轩眸光微闪,虽然脸色平静,心中早已经惊涛骇浪。

兵部侍郎是七皇子的人?

这句话就如惊雷一般炸醒了沈世轩。

七皇子竟然在三皇子身边埋下这么一个重要的人,利用三皇子的势力对付太子,而太子必定反击,待两方两败俱伤,他就可以渔翁得利。

他早有夺嫡之心却敛去锋芒,培养势力,等待时机。

他的下属左侍郎刘显还有那商贾6家都是七皇子的人,如今又有兵部侍郎,他身后究竟还有多少人?

太子之位岌岌可危,七皇子如今对沈家又虎视眈眈,难道只能投靠三皇子寻求庇护?

自古夺嫡之争惊险万分,沈家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参与争斗,可如今妹妹被七皇子盯着,他们别无选择。

沈世轩愤然起身:“爹,不如我们就助三皇子登顶如何?”

沈清云眉头紧皱,久久不语,他还是更忌惮皇帝对七皇子的态度。

沈悦心看向两人,微微俯:“其实...我已经和四皇子达成合作。”

两人的眼神同时聚焦到沈悦心的脸上,被这句话惊得说不出话。

沈清云缓一会才苦口道:“心儿啊,你怎可如此莽撞,四皇子从来没有参与夺嫡,又怎会和你合作?万一被人知道,那后果不堪设想,沈家和四皇子定会被所有人针对。”

这不是沈清云的夸大其词,当年四皇子可谓是才华卓绝、智勇双全、权略善战,他的势力远于太子,当时朝中之人都以为四皇子会继承大统。

没想四皇子莫名的被刺杀失明,可皇上是雷声大雨点小,事后不了了之,后才扶持了三皇子。

所以沈清云猜测不只是太子、三皇子、七皇子就连皇上都很忌惮四皇子。

沈悦心沉稳一笑,轻声道:“七皇子可以隐藏势力,那四皇子又怎可能是孤家寡人。

四皇子不会夺嫡,但他绝不会让七皇子登上皇位,而我们沈家也只是想继续保持中立,不参与七皇子的战局,目的相同,合作当然也能达成。”

沈清云疑惑:“那我们沈家需要做什么?”

“目前我们沈家继续保持中立,只出银子就好。”

沈悦心心虚道。

她还没想好怎么告诉父母她重生的事,这太玄乎了,大夏重迷信,让人知道她的事情,她怕是会死的很惨。

但她相信不管她怎么样,她的家人不会伤害她,等到合适的时机她会告诉她的家人。

沈清云半信半疑,出银子?四皇子会缺银子?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