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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辰吃饭很快,三两口就吃完了,等他吃饱的时候,饭桌上的菜也吃得差不多了,这个时候,大家对粮食都是非常珍惜的,一般吃不完也会带走,很少有浪费的现象。
阮娇娇看着吃完一脸满足的祖孙两人,她唇角微微弯起。这个年代的人真的很容易满足,一顿好饱饭,就能很幸福。
果然是温饱年代,人们的追求都好朴实,好简单。
吃过饭后,他们来到了镇上为数不多的一家成衣店。
老板看到陆母的时候微微一愣,随后就笑着给阮娇娇介绍起来,听到她说是要给老人和孩子买衣服,就专门找了好些适合陆母和陆阳的衣服。
陆母现在活动不方便,老板就提议买大些,厚实的衣服,阮娇娇觉得有道理,就挑了来两套比较喜庆颜色的棉衣棉裤,还有两件外套,一件中等厚的,一件加厚的,比较适合现在和接下来的冬天穿。
陆母看着很喜欢,可一听价格,连连摇头,让她别浪费钱,说她一个老太婆,现在也动不了了,也不出去,没必要买。
陆辰见陆母舍不得,开口劝说。
“妈,收下吧,你媳妇买来孝顺你的。”
老板娘也跟着劝,还顺带夸了阮娇娇,
“是啊,大娘,您这媳妇对您真好,这衣服可保暖了,您穿上这衣服,可精神了,而且知道是您儿媳妇买的,不得个个夸一句您儿媳妇孝顺”
陆母被老板娘说的很开心,也不再拒绝了,看着站一起的两人,真心为陆辰感到开心,一开始她还挺担心的,觉得大城市的姑娘不会疼人,怕不好相处,更怕陆辰受伤害。
陆辰是她从小带大的,她很了解他,看似很坚强,很厉害,实则很重感情,尤其是渴望亲情,看似和她感情很好,可自始至终,陆家对他来说,都没有太多归属感。
他渴望有属于自己的家。
“妈,那我们就拿这几件了。”
“好。”
陆母答应后,阮娇娇就专心给陆阳挑选。现在衣服的款式都没有什么特别,中规中矩,尤其是在县城,款式都比较老式,所以她就挑了三套,让陆阳换来看看。
脱去破旧的衣服,换上蓝色的棉衣棉裤,整个人都变得精神,好看了许多。
陆阳是冷白皮,虽然经常要干农活,晒太阳,但他比起村里的孩子,要白很多,可以说是晒不黑的肤质,就是有点瘦,看起来衣服有点大。
“同志,这衣服大了些,换小的吧。”
“不用,妈,这样刚好。”
农村人买衣服,哪一个不是买大一号的,这样来年长高了还能穿,不用常买衣服,所以陆阳心里是很满意的。
阮娇娇摸了摸他的头,当然清楚他在想什么,这个年代的人,都是一样的想法,一件衣服缝缝补补又三年,买大些穿的久,可是她又不是没钱,买不起,不需要他太节省。
更何况,衣服是拿来穿的,是服务人的,太大哪里显得不够得体。
“拿小一号尺寸的。”
站在一旁的陆辰开口了,老板娘嗳了一声,就重新了拿出来小一号的衣服,反正大小都是一样的价格,他们买就行。
陆阳见陆辰开口了,就没在说话,脱下不合身的衣服,换了另外一套。
阮娇娇看后,连连点头,夸奖道:“这样就对了,好看多了。把其他两套也试了。”
陆阳听话的脱下蓝色的这一套,重新穿上了黑色的衣服,由蓝色转换到黑色,然后再到灰色,最后就是直接穿走,原来的就破旧的阮娇娇当场就说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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