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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小笨蛋。

唔,不过他那么瘦,将来真动手,吃亏的可能是他自己。

但是,身为我这个未来英雄的好朋友,怎么可以被人欺负了不还手呢,以后一定要拉着他多锻炼。

还有还有,刚才忘记写了。我不得不打开灯,从床上悄悄爬起来。

我的这个朋友,叫做斯潘塞·瑞德,有个曾经教古代文学的教授妈妈,和我父亲不一样的成功律师爸爸。

他喜欢读书,喜欢说话不喘气,还喜欢很无辜的看着你。

不喜欢运动,不喜欢打架,不喜欢和我一起抄字典。

烦死了,如果明天这些我忘记了,说不定他又要在我耳边重复个三四遍,念的我头痛。

第4章第四篇日记

1985年9月2o日天气晴

今天我终于抄完了字典,现在我可以大声说,书上我不认识的字,已经不多了。

而抄完字典之后,我的脑海中出现了第二个东西,它叫做“诺曼的储藏柜”

诺曼的储藏柜和诺曼的社交网络一样,分为了三栏。

第一栏叫做书橱,上面唯一的一本书就是《merriamebster》。也对,我第一个完全抄完整的,就是这本韦氏词典。

第二栏叫做碎片,里面的东西也只有一样,就是我与安娜姨妈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场景,它就像是电视里播放的短片一样,安安静静的贮藏在这里。不错,与安娜姨妈的初遇,的确是我唯一记得的场景,虽然它很短。我很期待未来这种记忆碎片会更多更多些,可是我一直不知道这种碎片记录下来的条件,它好像是随机生成的。

第三栏叫做意识。这里面的东西很奇怪,杂七杂八的一堆,我自己都看不懂放的是什么东西,奇怪的符号和各种不成字的字母胡乱的塞在了一起。所以我直接无视了这一栏。

不管怎么样,我的记忆储存技术又有了一项长足的进步,也许未来我学的更多,长得更大的时候,它还会再度进化改变。

斯潘塞听到我抄完字典这件事,笑的很开心。

我告诉过他我记性不太好的事情,他也知道我只能记得住自己写下来的东西。所以我抄完字典就表示完全记住了字典,然后再也不会遇到看书不能理解的情况了。

这个小傻瓜似乎只有为别人高兴的时候,才会笑的这么灿烂开心。如果是为自己的事情,他反而会有些腼腆。

斯潘塞是个很贴心的男孩儿,也很善良,就是平时太害羞,总是表达不出来。

也只有我这么聪明的人,才能猜的出他那颗塞满奇怪知识的脑袋里在想什么。

我的社交网络名单上,依然没有收录完全幼儿班的同学,所以每天上学都要接受同学并没有全都和自己是朋友的事实。

伤心到不是很伤心,就是有时候遇到不认识的人一脸不友好的瞪着你,有点烦。

我不得不承认,友好和不友好两者之间,还是友好比较让人心情畅快一点。

而斯潘塞因为记性太好的缘故,经常被伊芙蕾雅小姐表扬,他长得瘦弱,走路还平地摔,所以班里那些头脑空空、只有一副体格的大块头就喜欢欺负他。

啧。

他还是不喜欢锻炼,并且坚持打架解决不了问题。

因为这种态度,他还被其他一些男孩儿骂懦夫、娘娘腔了。

可是他从来没变过。

偶尔我思考人生的时候会想,斯潘塞大概、可能、也许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强大,他坚持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从来不会因为外界因素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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