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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去打工好了,我和你一起,我们一起逃走。
——当时孟之宁是这么说的。
薛韵知道女孩并不是想要陪她一起打工,只是因为自己不在了,女孩也无法在这片丑陋的土地上继续生存下去。于是她偷走那个男人藏在柜子里的钱,又给母亲留了一封道歉信便带着孟之宁走了。
她们来到了繁华的z市,两人只有初中学历,找到最好的工作就是在生产皮鞋的工厂上班。没干多久,孟之宁便受不了了,夜晚蹲在狭小又脏污的小房间里嚷嚷自己不想打工了,想要回去上学。
那时薛韵是有点生气的,气女孩擅自决定跟自己出来又擅自说出回去的话。都市的高楼大厦她没有见过,她被困在黑暗拥挤的厂房里喘不过气,背着生存的庞大压力在陌生的城市简直寸步难行,如果连孟之宁也离开自己的话,她真的无法坚持下来。
薛韵帮孟之宁辞了职,但也无法允许她就这么闲着不干事,不然她会崩溃。
所幸女孩还不算太过分,她主动承担起了做饭和打扫家务的工作——虽然拥挤到寸步难行的小屋子也没什么可打扫的。
这样沉闷又平静的生活持续了五年,真是不可思议,薛韵竟然养了一个和自己一样大的女孩整整五年。她以为自己会怨恨、委屈抑或是不满,可是这些情绪统统没有,面对那个每天醉醺醺喝酒的女孩,她只觉得麻木。
或许她承诺负担孟之宁的人生从来不是因为所谓的友情或是不合理的责任,只是因为,这样可以提醒她:她还要养孟之宁,所以哪怕人生再怎么糟糕,她都不能死。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孟之宁谈恋爱,她和一个有钱男人交往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孟之宁是人薛韵就是那鸡和犬,薛韵终于不用在永远弥漫着皮革臭味的工厂里上班了,她局促拎着少的可怜的行李住进男人给孟之宁租的公寓,来到了男人的公司上班。
薛韵辍学以来的五年中,每夜都会独自挑灯读书,刚开始还在固执地读高中课本,可是后来看不懂数学也看不懂物理和化学,翻来覆去觉得也没有用,便丢开课本开始看文学书籍了。
后来她在孟之宁男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名叫张义嘉的男人,算是相亲吧。薛韵懵懵懂懂,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合令她有一点害羞,好在那个男人谈吐举止都很有教养,非常会察言观色,并不叫她觉得过分难堪。
本来只是相亲而已,但是后来随着越来越深入的接触,薛韵很快和张义嘉坠入了爱河,他们两个就像z市街头许多打扮时尚的情侣一般约会、说笑,这让薛韵终于有了点城里人的感觉了,她更加喜欢张义嘉。
就当薛韵坚定地相信她会和张义嘉相守终生时,意外发生了,她怀孕了。
她怒不可遏找到张义嘉,与他大吵了一顿,并扬言一定会打掉这个孩子。张义嘉跪在地上苦苦恳求,掏出婚戒向她求婚,几次三番保证自己绝对会好好对待薛韵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那时的薛韵太年轻,对于怀孕的第一反应便是恐惧,愤怒打掉他手里的戒指,转身毫不犹豫离开。
那时的薛韵太年轻,哪怕看上去总是风风火火的干练模样,但她还是太缺乏人生阅历。所以才会在淋雨发烧住院后,仓促又糊涂地原谅了照顾她一天一夜的张义嘉,并且选择结婚。
尽管多次安慰自己和张义嘉结婚是为了在z市落户,可婚后的薛韵几乎每一夜都在后悔——她处理感情裂隙的方法太过生涩,只是选择了急切结婚,自以为婚姻是修补她与张义嘉感情的胶带,殊不知那只是一抔黄沙,松松垮垮掩盖了横亘在他们之间的矛盾。
薛韵婚后越来越厌恶张义嘉,尤其在得知张义嘉在认识她之前有过一个女朋友,并且那个女朋友还怀孕了之后,厌恶的情绪到达顶峰。
他是一个虚伪懦弱又谎话连篇的男人。
连带着那个所谓的女儿,也不招她待见。
正巧薛韵在新公司的上司是一位睿智果敢,业务能力极高的女人,因为看好薛韵,也有提拔她的意思,因此常常带着她出差,正好帮助她逃离那个怨气冲天的家庭。
张义嘉自从结婚后变得越来越疯癫,常常痴痴地说些胡话,又或者嘶声力竭地指责薛韵。但好在他大多时候都还算冷静,还能好好照顾尚在襁褓中的薛谭,薛韵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才没有把丈夫送去精神病院。
薛韵和那个叫薛谭的女孩并不熟悉,大概因为自己常常不在家,女孩很少见到她,因此总是怯生生地躲在张义嘉身后不肯出来,每当这个时候就会被张义嘉粗鲁地往前推。
让她自己去玩吧。
这是薛韵每次回家都会说的话,毕竟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跟这个女孩相处。
事实上,随着岁月的流逝,薛韵跟在那位前辈身后做了许多大事也见过各种各样的人,那时她已经不再执着于所谓的爱情了,对于怨夫一样的张义嘉更多时候是无视。只要他安分守己度过六年,帮助薛韵成功在z市落户,她会想办法和他和平离婚的。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那是一个暴雨夜,正在外地出差的薛韵接到警察的电话说她丈夫死了让她赶紧回来。
忽然打了一个雷,薛韵浑身一哆嗦,眼前骤然浮现出那个胆怯注视着自己的小女孩。
她连忙订机票回到z市,直奔警察局,然后那个女孩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这个女孩
薛韵心脏猛地一缩,控制不住后退一步,她始终以为她对这个女儿没什么感情,但或许所谓血脉相连就是如此神奇,在看到那个满身湿泥,嚎啕大哭奔向自己的女孩时,薛韵几乎是瞬间心痛地落了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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