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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球虽然带笑,但面色不善地挡在林惊蛰身前,摊开手,要青年交出相机:“劳烦这位兄弟删一下照片。”
他偏过头看缩在围巾里的林惊蛰,本想说“朋友”
但掉转头,多加了个“女”
字以示要照片行为的正当性。
“我女朋友不能照相。”
尤其是没戴隐形眼睛的时候,谁知道这张照片传出去又会给林惊蛰多少是非。
青年回过头看了一眼相片,见上面去除两人无聊的斗嘴后只余下明亮的背景和被收入照片里两个干净漂亮又彼此依偎的年轻人。
构图简洁,焦点清晰,主题突出。
是张不可多得的好照片,尤其是对青年这种刚入门的摄影师爱好者来说。
但是未经别人允许拍照确实不好,青年叹口气,将相机只能交给王震球。
林惊蛰凑上前,瞧了一眼照片,忽然笑了一下,她和王震球说:“我真是好多年都没照相了。”
虽然是和王震球照的,但她看着还是很开心。
她把相机还给了青年,又拿出手机,加了青年的微信,麻烦他修出来给自己发一张电子版。
青年没想到能峰回路转,连连点头,他作为一个社交能力低下的新世代社恐,紧张地口不择言:“祝你们百年好合。”
林惊蛰又笑了,她抬起头,露出一双鸳鸯眼,漂亮的眼睛里荡着波澜,温柔地注视着他,戏谑道:“那你说晚了,我们早分手了。”
他愣了一下,尴尬地脸都红了,连忙遁走。
林惊蛰很少笑,特别在王震球面前,因为这张照片一连带出她这么多笑,他既诧异又有些莫名的不开心,说道:“你们都喜欢这种闷葫芦吗?”
林惊蛰顿了顿,想问怎么了。
却听王震球莫名其妙地自问自答:“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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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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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下旬,蓉城彻底进入冬天。
林惊蛰下班后,打开了家里新买的暖炉,等卧室的温度上来以后,脱掉了身上厚实的雾蓝色大衣。
这件衣服是某天被王震球拖去商场随便买的。
王震球那会儿和她没事在街上逛,偶尔碰到橱窗里模特上挂着的衣服,心血来潮,说想看她穿这件衣服的样子,非要拉着她进了那家店。
进了那家店就更不得了,挑出一大堆衣服,甚至自己都开始穿起专为女孩子设计的女装款式。
别说,依林惊蛰那浅薄的审美来看,还真挺好看的。
啊,不是。
她当即拉着王震球就要出去,王震球拒绝了,他昂首挺胸,还挺骄傲自满,坦荡荡地说:“每个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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