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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王总金尊玉体,毕竟说一句话都比价黄金,大约是放不下身段。”
温遇旬抬手,酒瓶悬在半空中,再缓缓往下,酒液浇在两人鞋尖之间的天,自左向右,横断成河流。
“您不好意思敬,心里有鬼,我好心,我帮您。”
王星被温遇旬敬死人一样的手法倒完了剩下的酒,只觉得颜面尽失,然而自己的地盘上现下全是对家的人,温遇旬又伶牙俐齿,不好对付。
他打不动,也骂不过。
温遇旬将酒瓶里的酒倒完,扬手就把空瓶砸了,只是自己也不小心,飞起的瓷片将手指尖拂出一道浅浅的血痕。
砸完还要说:“王总,我没有礼貌,不要和我计较。”
沈榆听着看着都想笑,本来就憋得很困难了,转头再辅以温玉菡仿佛真的见鬼一样的表情,只能低下头硬憋。
但偷笑被当场抓住,温遇旬泄完毕,要坐下来的时候顺手重重按了一下沈榆的肩膀,又捏一捏,把他吓一跳。
那边王星气冲冲地要走了,温玉菡才反应过来,对着他的背影招招手:“王叔叔,慢点走。”
包厢里没有了别人,短暂的两三秒安静以后,温远抬手叫服务生:“菜凉了,重新做一桌,另外地上的碎片也打扫一下吧,免得不小心弄伤了。”
服务生毕竟只是打工人,顾客的合理要求没有不服从的道理,很快就将三道杭帮菜撤下去,地板也扫干净了。
沈榆认为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低声和温遇旬说:“换一家吃不好吗?”
他想得简单,只觉得这地方晦气,也不知道这桌菜是岑漫摇提前两个星期才订到的。温遇旬没有与他争辩的打算,说:“花钱奴役一下对家,没什么不好。”
沈榆听后也认为有道理,收回视线的时候才看到温遇旬手指的伤口,正往外冒一粒一粒的血珠。
温遇旬手指流着血,还一脸无所谓,好像无知无觉,疼痛程度远不如被蚊子叮一口。
沈榆都不知道怎么开口了,拿手臂撞撞他:“……你手流血了。”
听沈榆提醒他,温遇旬才低下头去看,本来没现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看到那道细细的口子,才隐约感受到一点痒和刺痛。
桌上有烫好的毛巾,沈榆献殷勤,想给温遇旬拿过来擦一下,不料先被抓住了手臂。
从零到一或许很困难,但从一到一百的举一反三的度飞一般地快。他们现在干这种小偷小摸的事情已经非常熟练。
温遇旬面色如常地听温远说话,桌下用力抓着沈榆的小臂,骨感修长的指节够到沈榆的手背,将从指尖流出的不尽不竭的血珠抹在他的皮肤上。
沈榆全身的神经从那处吸食温遇旬血液的那块皮肤开始僵硬,像致人麻木的迷药,由皮肤上毛孔处接受无法抗拒的注射。
不明白原因,沈榆也不敢挣开闹出动静叫人看到:“你做什么?”
他看温遇旬的下颚线紧绷,明明在王星那里讨到上风,做出了漂亮的反击,为什么心情看起来还是这么差。
温遇旬没说话,冒血的指尖在沈榆手背上划过一道,才放开他,除了血迹外,还留了握力产生的指痕。
作者有话说:
小沈:让让地方给他打架
小温:他离我远去了他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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