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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洗了手,用纸巾擦干后,手指轻搓,一点黏腻感都没有了。
昨夜大雨过后,今日的太阳还有些毒辣,她本想去阳台上坐会儿,又觉得日头太晒。
她哼着《安和桥》来到了卧室,脱了衣服裤子和内衣,身体的束缚感瞬间消失了,她瞅着地上绿色内衣,小嘴一撇,特不满意这玩意,尤其是夏天穿这个,就更闷了。她换上睡衣,把脱下的衣服扔进洗衣机。她又将零食小车推到沙发旁,再躺到沙发上,放松玩手机。
她手上拿着薯片,做着蹬腿运动,脑中突然想起高中学得牡丹亭,“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
现在,她没有心思再吃零食了,没什么恋爱经验的她,只能去网上寻求解答,她想了下,在手机上搜索:为什么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生总是牵你的手。
匿名网友答:“喜欢你呗,揣着明白装糊涂,还来网上问。”
喜欢?姚野只是最近才对她友好起来而已。
她又继续搜:男生亲自给你穿鞋是因为什么?
匿名网友一:“在钓你。”
匿名网友二:“喜欢你,给你体贴的照顾。”
匿名网友三:“他有恋足癖。”
她看到这里,脸上露出嫌弃的表情,难道他真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
不行,她不能再想了,必须要镇定下来,对,她还有写作任务没完成。
她一头扎进了文字的海洋,最近发生的事给了她写文灵感。
她已经将新文的名字想好了,就叫《俗城与俗友》,文章的开头她会写“他们是荒城的一粒沙,当流星雨来临时,他们便是尘俗中最闪亮的心”
。
灵感爆发,键盘被她敲得啪啪响,晚饭时间到了,她也不饿,简单吃过一点后,她又去了书房。
一直到次日下午,她才顶着乱蓬蓬的头发,瘫坐在椅子上。这会儿,她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了。
她觉得自己这种佛系又随性的写作方式,根本没有身为一个码字机的觉悟。
闲下来了,她的大脑空了出来,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姚野,她心里有一大堆不确定的事,想弄清楚,但又不敢去找那人要答案,她犹豫不决,她害怕失望,她用铅笔在白纸上画着线条,直到整张纸都被涂黑了,也没想好要不要去。
临近夏天,热风从窗外吹进来,这风吹得她浑身燥热,但她觉得不是风的缘故,是她的心正烦着呢。
她感到口渴,很好,她又有事可以做了。
接了水,正准备喝时,她无意间瞥到厨房柜台角落里的那个小狗杯子,当时姚野用过后,她便洗了,顺手搁在那里了。
她想,还是要去找姚野问清楚的,小狗杯也需要一个主人,要不然,它就要一直孤孤单单地待在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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