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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鱼不是长久之计,随着她捞鱼买了笔钱,这事情传开之后,好些人都跑去捞鱼赚钱,胭脂鱼本就不是繁殖能力强的鱼类,长得又慢,宋春花自己都不指望能靠这个赚多少钱,更别提在一群人中抢鱼了。
野猪,对,只能冒险试试那群野猪了。
地里的庄稼还没熟,目前也只有这个办法。
宋春花思索良久,她一个人肯定是搞不定好几头野猪的,野猪是杂食性生物,真闹不好伤了自己,更得不偿失。
她最终找了姜藏月和陈墨白来给自己帮忙。
姜藏月是她好友,听着抓猪还钱的事情自然义不容辞,主动提出杀一头,给她切块肉就行,不要钱。
至于陈墨白——上山抓猪的事情最好还是有个顶事儿的男人,捕捉野生动物就是拼力气,别的男人宋春花信不过,万一要跟她抢战利品,她真不一定能抢回来。
就陈墨白,这人愿意借给自己钱,人品值得信任,这还钱又是还给他钱,真把猪给了人家也是抵债了。
让债主陪着自己去抓还债的猪,只能是贫穷现状下最大的物尽其用了。
“卢婶养猪,说成年的猪能卖六七十一头,”
姜藏月扒拉着指头算数,“那你欠了这男的一百五,算三头半的猪,是吧?”
姜藏月人挺好,就是脑子不太灵光,扫盲课上完,也就能算十以内的加减法,数字数多了她就头晕。
“两头半,”
陈墨白好脾气地纠正她,“宋小姐还我两头就行,上次的小麦很有研究价值,后期育种实验有了新思路,还要多谢你。”
宋春花不太习惯陈墨白口中文绉绉的“宋小姐”
称呼,只是点头:“成,等着能杀头吃的话,我再给你弄点肉,那钱的事儿真是谢谢你了。”
三人一人拿刀、一人拿铲子、一人拿叉子,上了山,宋春花循着前世的记忆,找寻着野猪的踪迹。
记得前世的时候,是村头八叔上山砍柴遇上了下雨,为了躲雨进个洞里,送人入了野猪口,毫不设防下竟被几只野猪杀死,血流了满地。
八叔的媳妇后来回村哭,说野猪杀人了,这才有了全村上山,把整个野猪窝给端了,每家每户分了些肉。
前世的宋春花傻,当时已决定嫁给了吴老六,那吴老六也来凑杀野猪的热闹,啥忙没帮上,仗着自己亲爹是隔壁村长,弄了两头猪回去养。
此刻他们三人上山,宋春花回忆着大概的方向,只是天公不作美,天色有点阴沉,像是要下雨的样子。
“我好像看着有啥东西在动,”
姜藏月伸长了脖子,“看前边那个洞,那洞口是新土!”
“没错,野猪应该是在个人能钻进去的洞里。”
宋春花上前一步,手里的叉子往洞里戳,一时戳不到头,很深。
“我记得书上写的,野猪没有挖洞的习惯。”
陈墨白思索着。
“那不代表他们不住别的动物挖的窝,”
宋春花顺口回答道,“这洞穴猪身子能进,住着就有安全感,八成能在里面下崽子。”
陈墨白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宋春花又往前探了探,戳到底部了,稍微用力,听见洞口深处传来响声。
“这里面有猪,我看到动的东西了……”
宋春花说道。
“我,也看见了。”
姜藏月的声音有点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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