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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信,你知道吗?我们的姓,鸿,是鸿雁的意思。鸿雁就是大雁,寄托着人们美好的愿景。你叫鸿信,因为妈妈希望你能给别人带去好消息。
鸿雁是十分喜欢成群结伴的鸟类。我们两个就是两只鸿雁,我们永远都是一家人。等我长大了、成年了,我会去念大学,我会工作赚钱,我会买房子。我们一起住,我会成为你的家长。
你永远会是我的弟弟,是我的小孩,我永远不会放弃你。我叫诚,你叫信,我不骗你。”
名叫阿诚的哥哥却成了鸿信生命中最大的骗子。
他努力打零工,努力考上年纪第一,努力准备高考,努力想成为替弟弟遮风挡雨、引航带路的头雁,却最终没能熬过那个漫长的夏天。
鸿诚被查出患有和母亲相同的罕见病,父亲选择放弃费用高昂的治疗方案,一如当年他放弃了母亲。
鸿信已然记不得母亲病重时的模样,只隐约记得家中那口药炉总是不分昼夜地咕嘟冒泡,空气中弥漫着苦涩的、沉重的中药味道,仿佛已深深刻进他的灵魂。
那时的他仍旧幻想着,幻想着他厉害的哥哥可以奇迹地战胜病痛,重新变得健康。他们可以在一起生活很久很久,久到咸鱼侠都完结了。
那时的他们,一定都长成了无所畏惧、无所不能的大人。
海阔天空,自由自在。
然而,鸿诚永远失去长大成人的机会。他走得比母亲还要快、还要痛苦。一切生得很突然。某一个长长的夏日结束,鸿信匆匆放学归来,只摸到哥哥僵硬冰凉的躯体。
那一年,毛春下了整整一个夏天的暴雨。
等到秋天终于来了,大雁成群飞过毛春的天空,留下浅浅的痕迹。
天空之下,多了一座小小的坟包。
鸿信变成一个没有人要的小孩。
这也没什么稀奇的。这个世界上似乎有许多弃儿,那个才上六年级的小不点就是其中之一。他和鸿信一样,都是没有人要的流浪儿,游魂似的飘荡人间。
大约是境况相似,鸿信很容易就察觉到乌梓星的窘境,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视而不见,步履匆匆地转身离去。
他什么也没做,他什么也不敢做。
那些霸凌者中不乏比他还要高大的小混混,鸿信承认自己胆怯,是个彻头彻尾的懦夫。如果哥哥还在,他一定会挺身而出。哥哥高大英勇,侠气十足,是最厉害的头雁,曾一次又一次将欺侮自己的大孩子赶跑,一次又一次地保护了弟弟和其他同样弱小的孩子。
哥哥才是现实世界里闪闪光的咸鱼侠。
可惜啊,也是那小不点倒霉,真可怜啊。
自那之后,鸿信将哥哥留给他的咸鱼侠斗篷套装深深藏入箱底,仿佛多看一眼都会被鲜红的英雄色泽刺痛双目。
哥哥死后,一定重新活在咸鱼侠的世界里,成为了不起的大侠,初入江湖,惩恶扬善。
而他,只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小人物吧,是漫画分镜中没有脸的路人甲,是不需要作者给出结局的背景板。哪怕如此,一想到哥哥能够摆脱病痛,那般恣意地活在某个鲜活精彩的、他触不可及的世界里,鸿信由衷感到快乐满足。
今年入冬后,鸿信现自己开始平地摔,拿东西时胳膊偶尔会不自觉地颤抖。
他想起了哥哥,想起一切悲剧的伊始,暗想难道命运的铁锤终于轮到自己了吗?
他也没有机会长成大人了吗?
那个名为父亲的冷血男人是不会肯在自己身上多花半个子的。鸿信深知这一点。他的目光虚,又渐渐落在那个小不点身上。
鸿信还是一个胆小鬼,这一点并没有随着死亡的降临而改变。他犹犹豫豫,拖拖拉拉,终于,在圣诞节前夜,他下定了决心。
或许,在真正离开之前,在咸鱼侠的世界终结前,他还能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以哥哥的名义,以咸鱼侠的名义。
披上斗篷,戴好头套,拿起木刀。红色的斗篷和节日氛围完美地融为一体,一路上并没有人拿怪异的目光打量他。
热血在他单薄的胸膛里翻滚、沸腾。鸿信昂挺胸,像一个真正的大人,一名隐于市的真正的大侠。
如脑中无数次排演过的那样,鸿信以咸鱼侠的姿态,帅气地出现在幽暗的巷道里,吓了所有人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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