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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穿这个会很好看。”
天使莫名其妙的执着。
“知道吗?大人,我要去魔宫参加加冕仪式,魔族的虚荣和贪婪举世皆知。如果没有几件被血浸染的常服,我会被当作异类。”
于是我再次严肃地对他说:“把这些东西都扔掉,不要让我见到它们。”
“好吧,我以为你会高兴。”
拉斐尔摆出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你害怕那些只敢躲在地下喝硫酸的垃圾?”
我好笑的看了他一眼,根据魔族性学家的论证,女孩最适宜使用的年龄在一百多岁,或更早。大部分魔宫的女孩被占有时,尚不满这个岁数。在我们的故事书中,童贞应该献给这样的男人:胡须杂乱的下巴,肌肉发达的身体,高而沙哑的嗓音。绝不是拉斐尔这种,纤细,瘦弱,看起来比女孩子还要漂亮的家伙。
但我爱他,
如果这能被称之为爱。
我知道自己是个无比冷漠的家伙,毕竟我是个魔族,我们天生如此。我的老管家经常跟我提起几个人,很久以前,我们似乎很亲密。“您那时是很开心的。”
他看我的目光小心翼翼又带着些许怜悯。所以我从浴池中站起来,砍了他一刀让他赶紧滚开,我的宫殿里不需要废物。
“如您所言,我的青春时光都耗在垃圾堆中了。”
我移开贪恋的目光,“如果我还想看到589岁的血月,就要有几样拿得出手的玩意。”
掩盖在长袖下的手微微发力,我从没有凝结过这么璀璨的冰刃,但他值得。毕竟无论天使大人还是我,都追求极致的完美。如果创口难看的话他一定会伤心的,当然无论如何他会治愈自己。
当那块冰刃刺穿他的身体,以治愈着称于世的拉斐尔并没有来得及作出反应。他傻乎乎地看着我,如同孩童看着母亲。当我把冰刃从他身体里抽出,那染红
的刃口散发着冰气,比我的红宝石还要诡丽。
他似乎哭了。
我不知道。
“他好美。”
他昏迷了很久,就那么任由自己昏睡着。我不得不召唤树灵巫医。我对他们抱有很高的期望,毕竟这一族是如此神秘而古老。但那个我费了好大力气才召唤出来的小姑娘却只会痴迷的望着锁在银笼中的天使,而忘记了我对她的嘱托。虽说这很正常,很少有人能逃脱天使的魅力,但是她未免看的太投入了。
“务必让他恢复原样,魔王不会喜欢瑕疵品的。”
我攥住小刀,将手上渗出的血挤在自己随便搭的魔药中。
“你太狠毒了,公主殿下。”
巫医愤恨的看着我,好像我抢走了她的情人,“他被冻伤了!”
“可我认为,他是疼晕的。”
我用那白色的绸缎擦去伤口的血,那斑斑血迹在白色的映衬下格外鲜艳,“我定会获得仪式上最高的奖赏,没什么礼物,比得上一个真正的天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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