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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齐越是认识生前的她的,也告诉她,她的名字叫做高奚,港城人,去世那年二十四岁,有父名为高仇,伯父名为高义,伯母名为莫诲如。但她再回去找时,都已经过世了。
后来高奚去墓地探望过伯父伯母,不过始终不见父亲的坟茔,也找不到自己的。这也是她迟迟无法生的缘故之一,按理说她可以感应到自己的尸骨,可冥冥中就像有什么屏障在阻碍着她,叫她无法探得真相。
她和齐越几番寻找,都难寻生前亲友的消息,久而久之她也就作罢了,毕竟阴阳两隔,何必再去叨扰活人。
或许是一切都有天意作祟,高奚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会消散于这让人留恋不舍的人间,行到此处,越来越多的不忍垒在肩头。
她现在能做的只有将身边这一直陪伴自己的人安置好,他从来不说,但高奚也明白他已经打算好要为她搭上一辈子了。
已经蹉跎了他半生的光阴啊……
“高奚,你要离开了吗?”
齐越像是这才明白过来她所谓的离开是再不相见,于是轻轻笑了笑:“我不想你走。”
高奚垂眸:“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你说的也太轻巧了些……”
他在她身旁坐下,满目萧索。不知不觉中他也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了,青春不在,经历了很多,他想过下半生,不过是和她一起这样蹉跎下去。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她愿意。
“这或是我最后一次见你了对吗?”
齐越偏过头,笑着问她。
高奚沉默地颔。
她的主意一向不会改变。齐越起身去了厨房,过得不久,幽黄灯影下排开两只白瓷酒杯,盈盈地拘着陈酿所特有的深郁冽香。齐越布置得简单,一壶好酒,两双筷子,几碟下酒菜,仿佛眼前不过一场极寻常的辞别。他现下四十一岁,真要与眼前人论起相识,已经是3十四年前的事了。
高奚凝望着她,她没有从前,只记得和他初见时他正意气风,后来棱角鲜明,如今光敛玉润的模样,时常打量着他鬓角不经意探出的白,让她恍惚中窥见魂倦骨疏的自己。
齐越很早就明白,岁月成河,终有一日是他们的阔别之期,比起年轻时对决别的盘桓感到无所适从,他却只希望在与时间角力的迢途中再多看眼前人一眼,期望尘埃落定后能借这一眼中的形状孑孓成活。
“我其实一直没有告诉你,你生前我最后一次遇见你的时候我是什么样的。”
齐越不看高奚,只望着杯中烫了3次犹是凉了的烈酒,沉默了半晌,终是开口:“我年少起就开始了流亡生涯,挣扎求生,但我一直在想,若我留此贱命,我一定要去找你。”
高奚也不应声,抬手为齐越又添了些酒,复将自己眼前那杯举起,与齐越清脆地一碰杯,仰一饮而尽。
齐越一面摩挲着手中的空杯,一面悠道:“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九岁,正该是看什么都新奇的年纪,但我五岁时父亲锒铛入狱,从此我活得不像个人,那天我和骂我父亲是杀人犯的人动了手,被打得全身没一块好皮,心中有气,只顾着往前奔,没想到却撞到了你。你背着书包,眼睛灵动有神,你从小就是个乐意照顾别人情绪的人,见我破破烂烂,也没有大呼小叫地叫人来,只是平静地问我需不需要法律援助,那安定的神色,至今历历在目,我当时就觉着,你说的话一定都是对的,让人不自觉地信服。”
“后来我虽被带去福利院,但讨厌别人管着我,时常偷溜回家,也常在老街坊做小工,之前不告诉你是怕你笑话,我也常常去你们学校门口偷偷看你一眼,只要知道你是安好的,对我来说就是最上佳的新闻。当时一边做着苦活累活养着自己,一想到每天傍晚就能去看看你,竟然觉得日子都不算难熬,过得快了起来。还有一次,我出门去找我那常离家出走的小狗,正巧又碰上你救一个落水的小孩,吓得我什么也不顾,一头扎进河里捞你上来。”
他灌了一口酒:“再后来我离开港城,回来时我已经二十六岁了,我刚回来的第一天竟然就在街上重遇了你,你知道那时候我觉得老天爷有多眷顾我么………后来证明,这只是他又一场作弄。”
他的声音带了些哽咽,抬手在眼前胡乱抹了一把。
高奚心下叹息,后来生了什么,她或许已经猜到了。
“一晃到现在,我有幸和你相伴多年。每每见到你,我才觉得,自己是活着的。”
“就算从我们再次重逢算起,也已经过了十二年,自我二十九岁至四十一岁,我生涯里将近3分之一的日子都与你相关。从少年到青年,再到如今眼角都延出细密的纹络,你见过我所有的样貌,你是我痴心妄想的逆鳞与软肋。”
“我舍不得你离开我……”
高奚执杯的手滞住,怔怔望着齐越,眼角不知何时滚下一滴豆大的泪,堕入酒杯中,旋出一阵涟漪。
“别哭啊,我可不是为了惹你难过才说这些。”
齐越放下酒杯,抬手轻抚她的面孔,而后根本不受控制,将她拥入怀中。 高奚没有挣扎,只轻轻叹息:“天冷,我身上也凉。”
齐越笑了一声:“我阳气重,我怕什么。”
“可我怕呀。”
她抬手抚上了他笔直的脊背,道:“我怕我害死你。”
高奚走后,齐越在淡薄的暮色里长久地坐着。窗外朦胧着新亮的灯光,无声地在他眼底绵延,仿佛正向即来的长夜致意。无边的天涯此时都渺远成一道冗长的线,在他窗前割裂天穹与人间。
她走后,不知这世上的一切是否依然如现在这般。他问着自己,一句问话惊起无数回声,在心底此起彼伏地激荡,最终却牵不出一个令他愿意接受的答案。他辨不清如今自己所身处的是永夜前的黄昏,抑或挣破天光前最后一刹的黑暗。
高奚是行将殉世的,这一点他无比清楚。她瞒着他即将生的永夜斗争,是不愿拖着他一起去死。
他起身,往久未动过的一面衣橱走去。内中安放着他昔日的军装,和一柄锃亮烁目的枪。他将枪取出,用衣袖小心翼翼地擦拭了一番,久久凝望其上模糊不清的眉目。上一次与其同携而出是什么时候,他已记不清了。只记得第一次用它杀人的时候,鲜红的腥血扑面炸开,像一团澎湃无终的雾气,至今想来,犹自心惊。收敛指爪的蟠龙终有展爪腾空的一日,凛厉的好枪纵然俯,心中也依然激荡着热血的鲜红。
他绝不可缺席那人最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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