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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还很小——其实我也不记得是多小的时候了,也许就是刚出生不久——我就一直觉得自己与一般的孩子不同。
我似乎听得懂身边人的交谈,也能理解他们话语中的意思,还知道手边一些物体的名字,比如床、奶瓶、电灯等等。而偶尔见到的其他摇篮里的几个孩子,还只会睡觉、喝奶和哭泣。
我从来都不哭。太丢人了。
这些迹象,似乎都侧面证明了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天才。
天才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偶尔会思考这个问题。
我相信,天才长大后都是要成就一番大事业的。
比如拯救世界。如果世界真的有需要的话。
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未来事业规划。
虽然我记不住世界上其他的人,但是,让其他人记住我也不错。
安娜姨妈对我说,我的坏记性有点像金鱼,金鱼也是只能记住7秒的东西,但是它们从来来没把自己淹死。
所以,她给我起了个昵称,叫做小鱼。
这当然不是嘲笑,安娜姨妈只是希望我能和鱼儿一样,即使记不住太多东西,也能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活一辈子。
她还说有时候遗忘也不是一件坏事。
我虽然不是很懂,但是这句话我要记在日记里。
其实我的记忆看上去不太好,总是忘记很多事情,但实际上,它只是用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保存着。
这种方式虽然麻烦了点,辛苦了点,不过一旦习惯了,我觉得还挺不错的。
原本我每一天醒过来的时候,都会现自己脑中一片空白,而出现在我面前的一对男女,则会很激烈的争吵——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我的父母。
他们都觉得我是个得了自闭症的傻子,不会说话,对他们也没有什么反应,甚至可能根本不能识别区分他们。
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是对方没有管理好自己。一个不该怀孕的时候还常常参加应酬去喝酒,一个不该天天不着家、不关心妻子、就算回家也只是沉迷于自己的爱好。
我对一直喊我是傻子的人,没什么沟通的兴趣,管他是什么来头。
而且那时候我还没有找到记录记忆的正确方式,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所以,我自我保护的反应就是闭口不说,不给他们反应。
倒是的确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哑巴。
但强调一遍,我会说话。
应该说我天生就知道该怎么说话,虽然因为对事物的陌生和词语储备量太少,能表达的意思有限,但是我的确是会说话的。
只是刚开始是舌头太软不能说,后来,就是对着两个喊我傻子的陌生人不想说,也不知道说什么。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现,自己并不是什么天才,天生听得懂别人的话并且会说话都是一些很正常的事情,并不值得骄傲,否则别人怎么会认为你是傻子呢。
当然,我自己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傻子。
我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普通人。
这一切的改变源于布莱安娜姨妈的到来,也是在那时候,我开出了自己第一个特殊的记忆方式。
“我叫布莱安娜·路易莎,是你的姨妈。”
布莱安娜姨妈笑着向我正式介绍了自己,还很温柔的摸了摸我的头:“小诺曼长得真可爱。”
可爱那是理所当然,我可是正宗的金碧眼,遗传了父母的外貌优点。
据说金碧眼是最受人欢迎的色眸色,
大人们的喜好还真是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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