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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晚看他手上红艳艳的糖葫芦,挑了挑眉尾。
忘记说了。
她回学校,除了同学们更喜欢她之外,这马崇英往她这跑得也特勤。
比以前他们刚交往时还要频繁,让同学们哇了又哇,起哄的说饭都不用吃,光吃狗粮就吃饱了。
面对同学的羡慕。
莫晚只觉得这是阴险毒蛇的计谋。
努力讨好,只是为了订婚后,好让她乖乖交出嫁妆,好助马氏渡过一场金融危机,然后她成为一颗可有可无的棋子。
莫晚想到上一世生的事,没有回拒他好意的,接过了糖葫芦。
马崇英这么做也没什么不好。
他想与她订婚,这说明他们的计划没有变,也没有出现其他变故。
不然以马崇英这种利已到骨子里的人,是不可能变着法子讨她欢心的。
莫晚心不在焉的拿着糖葫芦,对面前的马崇英讲:“谢谢,我正好饿了。”
她这话一出。
教室围观的同学们夹着声讲:“哇哦~三少,我也饿了~”
马崇英看起哄的人,笑着讲:“你们等着,我下节课去把那卖糖葫芦的摊包下来。”
“哇~~~崇英同学m的~~~~”
“莫晚同学,崇英哥哥给我们买糖葫芦,你不会吃醋吧?”
“晚晚同学一定不会的拉,她很大肚的~”
莫晚对打趣调侃的同学们,笑了笑,第一次觉得他们还挺有趣的。
马崇英倒被他们说得有些不好意思。
他低头,见她没有吃,便关心的问:“晚晚,你是不喜欢吗?”
不可能啊,他特意找父亲问了她的喜好,她是喜欢吃这个东西的。
莫晚淡淡的瞥了眼糖葫芦,找借口讲:“快上课了,我留着下节课吃。”
她喜欢吃糖葫芦,是因为那是父亲给她买的。
父亲不在了,她自然便不喜欢了。
马崇英却不疑有它,宠溺的笑着讲:“是怕吃一颗,等会上课也会忍不住偷吃吧。”
莫晚看着自以为了解自己的马崇英,沉默着。
好在这时上课铃终于响了。
马崇英因为被菲尔德弄得换了班,只好回去上课。
他走的时候,说放学来找她,让她别走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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