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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陈胜青两年没往家里写信,杨秋瑾不知道他在不在原来的信件地址,今年就不打算给他邮寄笋干了。

锅里的竹笋捞起来,一大半切成拇指大筷子长的条状,放在竹编的簸箕里,搬去院子里晒,剩下的竹笋,一半装起来,打算拿给娘家吃,另一半自己吃。

毛竹笋煮好再放到冷水浸泡一段时间后,能去除笋肉的苦涩味,呈现淡黄色。

杨秋瑾随便抓些竹笋切片备用,再切些自家自留地种得香蒜苗,几根挂在屋檐下的干红辣椒段。锅里放点菜油,烧热后刺啦一下倒进笋片,翻炒一会儿,加入蒜苗叶红辣椒,盐味精,竹笋特有的清香,混合着蒜苗的香味,辣椒的辣味,色香味具的蒜苗辣椒炒笋片被锅铲铲进盘子里,香得站在灶台边看杨秋瑾炒菜的天佑直咽口水。

“妈妈,我好饿。”

“不许用手抓菜,偷菜吃啊,不礼貌,去把手洗了,妈妈抓些泡菜切,咱们就开饭了。”

杨秋瑾不用看天佑,就知道这小子说完这话后想干嘛,瞪他一眼,看他乖乖去院子右侧的水缸舀水洗手,她拿出一个小碗,到厨房背阳通风的窗户下,从一个大泡菜坛子里夹泡菜。

泡菜是西南人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做的,只是每家每户做得味道不同,口感就不一样。

杨秋瑾从小就会做饭,且做得一手好菜,一打开泡菜坛子的盖子,一股浓郁的酸辣味铺面而来,让人忍不住口舌生津。

杨秋瑾从坛子里夹出几块昨天晚上泡的泡萝卜皮,另外又夹了一些泡青菜,泡红椒,嫩生姜,盖上盖子,拿到菜板上切成二指宽大小的块状,加一些白糖味精,舀一勺红彤彤的辣椒油,稍微凉拌,一份酸辣微甜的泡菜就做好了。

早饭是昨晚熬得红薯稀饭剩下的,杨秋瑾回锅热了一下,她和婆婆一人一大碗稀饭,天佑舀一小碗,端着菜在院子摆放的木桌上吃。

“又吃稀饭啊。”

天佑洗完手,一看到稀饭就挎下小脸,“我不喜欢吃。”

“别人家里都没得吃,你还挑。快吃吧你。”

杨秋瑾夹一块红彤彤的泡萝卜皮到他碗里,拿筷子头轻轻敲他一下脑袋:“别人家饱饭都吃不上,更别说拿精细米熬粥了,你知足吧。”

前几年闹饥、荒,先锋大队也饿死了人,这几年日子虽然好了不少,可每家每户还是过得紧巴巴。

不少人家大人小孩每顿都只能吃个六七分饱,一份稀粥那是稀得都能看见几颗米,哪像杨秋瑾熬得又浓又稠,米还用的是精米,只因粗米吃得割嗓子,她怕天佑跟婆婆难受。

杨秋瑾的观念里,可以不穿好,不用好,但一定要吃饱,吃好,才有力气干活,因此从小她就舍得吃。

嫁人后,陈胜青每月准时邮寄生活费,除去给婆婆的孝敬钱,每月剩下不少,杨秋瑾不像村里其他女人一样,捏着钱抠抠索索这里舍不得买,那里舍不得用。

她该买买,该吃吃,该喝喝,把她们娘三养得十分滋润,天佑就养成了挑食毛病,这不吃,那不吃。

这也是大队不少女人羡慕嫉妒恨杨秋瑾的地方,大队多少人家连饱饭都吃不上,她家倒好,不但吃好的喝的,她家儿子还挑食!

挑食!听听,多么奢侈的一个词啊!

天佑不喜欢吃稀饭,只是单纯的觉得稀饭熬得黏黏糊糊的,吃着不得劲儿。

知子莫如母,杨秋瑾了解他,有得是法子治他,她再怎么舍得给孩子吃喝,也不会惯得他挑三拣四的毛病。

不喜欢吃稀饭,就在稀饭里加上他喜欢的甜甜的红薯块,稀饭吞不下去,再弄一份酸辣开胃,他特别喜欢的泡菜下饭,她就不信他吃不下去。

天佑也知道她妈是个说一不二的性格,她做啥就得吃啥,不准挑剔,也不准说不好吃,不然她一个心情不好,要么几个月不做红薯稀饭,要么天天顿顿做,吃得你吐。

他默默刨了一口稀饭,吃到一块香甜软糯的红薯,这是她妈自己改良种植在地里的黄心红薯,跟村里种得白心红薯不一样,她妈种得红薯又甜又香,村里种的红薯吃着没啥甜味,还哽喉咙,吃一口得锤胸口三下,噎死个人,也不知道他妈种得是什么品种的红薯。

刚才还嚷嚷着不吃稀饭的天佑,就着酸辣脆爽的萝卜皮,香辣脆嫩的炒竹笋片,一碗稀饭不知不觉下了肚。

杨秋瑾是生产大队的会计,每天的工作主要是审核、录入大队各种出入的账目,不用像其他社员一样下地干活,时间很自由。

在大队长吹响上工哨音,全队社员听见哨音,准备去大队部领农具下地干活时,李秀娥把天佑送去公社学校读书,杨秋瑾则用篮子装了几根漂过水的竹笋,另外又拿十来个鸡蛋,二两白糖装进油纸里包着,一并装进篮子里,篮子上用一个蓝布头盖着往娘家走。

杨秋瑾的娘家在隔壁新峰大队,从婆家走过去要不了半个小时。

她锁好院门往村道走,经过隔壁一处低矮院墙的院落时,一个长相中规中矩,脸盘圆圆,鼻子有些塌的三十来岁女人,张着大嗓门喊她:“哟,三弟妹,这是要去哪啊?”

这人是杨秋瑾的二嫂田春莲,一直以来跟杨秋瑾不大对付,主要不对付的原因,是杨秋瑾的婆婆李秀娥是陈老爷子娶的续弦。

田春莲的老公陈胜贵和她大姑子陈胜花是前婆婆生的,杨秋瑾的丈夫陈胜青是李秀娥嫁过来后生的。

三姐弟打小感情不错,可陈胜贵姐弟俩一直看不上胆小面怂的后娘,一直以来对李秀娥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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