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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墨走过去在桌腿旁蹲下,喊周崇过来拍照,被一起带进来的邹序看到他们几个对一条桌子腿一顿研究拍照,露出一脸的莫名其妙。
这张书桌是实木的,桌面连着书柜,有一定的重量,应该摆在这个位置很久了,原本的桌腿底部已经在地面印下了痕迹。
但是此时的这条桌腿跟地上的印记却没有完全重合,有3o度左右的偏差,从落灰程度可以看出是最近才挪动的。
正常这么重的桌子不会因为日常的走动被轻易挪动,不排除是有人用力撞到了这个桌子上使它移动的。
沈雨清显然和祁墨想到一块儿去了,上前把这张书桌作为重点研究对象查看起桌面上的东西。
如果这个桌子移动的原因真如他们所想,那么就一定会留下痕迹。
作为一个老师,邹序书桌上的东西还不少——
一个塞满笔的笔筒,堆成小山的便利贴,一堆教育学的大部头,几本悬疑小说,还有一本合上的笔记本电脑。
“你这几天都没回家吧。”
沈雨清的指尖拂过笔记本盖,看着乳白色手套上轻薄的一层灰轻声道:“你连杀人现场都无法面对,怎么会杀人呢。”
一个无法面对凶案现场的人,是不可能轻易起杀心的。
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头是人最脆弱的部位,更何况是邹序这种有阅读刑侦小说习惯的人,他不可能不知道重物砸在人的头上结果是致命的。
所以即使他跟高雅倩起争执怒气上头动了手,潜意识下也不可能直接对她的头下手。
而凶手一定是起了杀心,才会对一个女孩子的头下此重手。
沈雨清随意地翻着那些书,里面都有非常细致的笔记,但这些除了证明邹序是个认真上进的人什么也说明不了。
最后是非常随意地放在电脑旁的一支圆珠笔引起了他的注意。
法医对什么最敏感?
当然是血液!对他们来说,血迹常常是蕴藏各种蛛丝马迹的宝藏。
那是一支蓝色圆珠笔,但是它的笔尖却是暗红色的,沈雨清一眼便认出那是血液凝固的颜色。
他抬起食指按住鼻梁上的金属镜架,极近地盯着小小的笔尖,确认是他想要的东西后轻声叫来助手,“梁玺,把物证袋给我。”
祁墨闻声看过去,就见沈雨清正拿起桌上的一根圆珠笔放进物证袋里,低声交代梁玺:“笔尖有血迹,马上送回局里化验,现在给邹老师做个活体取证,等这个血迹化验结果出来,再把它与高雅倩跟邹老师的dna进行比对。”
“是!”
梁玺拿了东西转身就要走。
“等等。”
沈雨清又叫住他,“让黄老师试着提取笔身的指纹。”
“找到凶器了吗?”
祁墨走到沈雨清身边随口问道。
“凶器是有一定硬度的钝器。”
沈雨清依旧凑在书桌前翻翻找找。
祁墨定定地看着他忙碌的背影等待他的下文,没想到他却不再往下说了,言下之意——想要凶器自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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