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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拿起那只粉得发光的靴子,气乐了,“张勋可,在你眼里我是不是只有6岁,这水粉色大蝴蝶结子在脚后跟绑着,你是不怕我走道把自己绊倒,还是不怕这老新鲜色晃瞎我的眼睛?哪买的送哪去,我死都不穿!”
刘钰扔垃圾似的把鞋丢回盒子里,统统扔到后排去了,坚信眼不见心不烦,抱着小膀抽烟看向窗外的雪色,以求洗涤自己被“直男粉”
玷污的眼睛。
掀开盖子的瞬间,她忽略了身旁滔滔不绝的张勋可,他说的什么“大黑猪肉贼拉香”
啊、“不吃准保后悔”
啊、“好哥们儿强子姥姥家养多少年的土特产”
啊……统统听不见了,专注力彻底沦陷在那明晃晃的粉嫩当中。
然后她又生气了,张勋可也第不知道多少次扬起讨好的笑,一个劲地哄她:
“不好看吗?我觉得你穿粉色特好看,你看你那么白,娇小可爱的,粉色多配你啊。”
“要实在不喜欢,我领你去那家换别的样式。开店的是我妈朋友,啥时候你有空咱去随便挑就成。”
“哎呀,你别不理我呀,钰姐……”
“我记得以前上学那会儿,你差不多一年到头都穿粉色衣服,我还以为你喜欢呢——”
“喜欢个屌,”
刘钰打断他,语气有些生硬,“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别总拿以前来研究现在的我。”
“呃……懂了。”
偷偷觑着她的脸色,张勋可调转目光认真看向前方,心里有点郁闷了。
记忆中那个穿着粉色绒线毛衣的少女和身边的人影重迭。
在张勋可看来,刘钰好像得到了狐仙永葆青春的庇护,七八年的光阴不曾在她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她还是她,与高二刚分文理班时一屁股坐在自己身边的女孩没有任何分别。
高二那年,他只有15岁,个子却蹿到了1米82。相较而言,瘦小的刘钰倒像一颗没长开的酸杏,又瘦又小不说,脸色苍白的好像生了什么大病,如果不是那身艳丽的粉色给她增添了点活力,张勋可一度以为刘钰会英年早逝。
但他们的同桌关系只维持了一个早自习。
班主任觉得刘钰太矮了,坐最后一排不太合理,再者她学习成绩又好,实在不应该在所有老师最不重视的角落里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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