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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屏幕被摁灭,放回了外套里。
叶寄书原本以为今天宿舍只有他一个人。
但现在却多出了薄哲瀚。
也就是说,今天下午的宿舍里,有他、宴寐和薄哲瀚三个人。
【这是什么经典场景。】
【生病的丈夫,照顾人的妻子和性格糟糕的舍友。】
要素齐全。
只是。
叶寄书用余光扫过薄哲瀚。
宴寐会喜欢这种类型吗。只有看看了。不管怎么样。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到达了宿舍楼前。
薄哲瀚盯着老旧的宿舍,心底无力地想“自己难道真的只能住在这里吗”
的时候,身旁突然传来了叶寄书的声音。
“你,为什么喜欢宴寐。”
“不喜欢才奇怪吧,”
薄哲瀚毫不犹豫地说,“毕竟,不喜欢的话……”
话音戛然而止。
他怔了一下,眼底浮现出了一丝茫然。
为什么……会喜欢?
当然喜欢啊!
比起简单的喜欢,不如说是【爱】更加恰当,因为这是一种更为浓烈的感情,足以将人的所有自尊、理智都摧毁,想要不顾一切地向其他人宣泄这种爱慕的情绪。
喜欢!
就是喜欢啊!
在看到宴寐的第一眼,【爱】、【喜欢】,【愿意付出一切】,无数这样的话就在瞬间灌入大脑里,没有任何思考的时间,就迅被排山倒海的汹涌感情冲击到心理防线崩溃了。
要什么原因?
在叶寄书问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然而,一旦注意到了,往这个方向去思考,太阳穴就会不断地抽痛,好像有一千根银针同时扎入了大脑里,肌肉抽搐着、抗拒着这个去想【为什么会这样】的想法。
脑子好痛!
怎么办!怎么办!
“我就是……喜欢啊。”
薄哲瀚喃喃道,“喜欢、特别喜欢,在看到他的第一眼……”
他抓着头,口中无意识地重复着这样的话。
“刷刷。”
头皮已经被刮擦出了血痕。
即使如此,恐怖焦虑的感觉也没有从心底消失。
就像对痛苦毫无知觉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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