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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第4页)

未必是快乐,是一个“好精彩”

的情绪,无论剧情是甜是虐,读者今天打开更新觉得“精彩!”

,我觉得就写到位了。毕竟现在时间都这么紧,娱乐方式这么多,还有人愿意把时间花在这么古老的娱乐方式上,甚至这么勇敢地打开一个be文,要是再让大家觉得“这看得没获得”

,我就有点自责。所以我《落日》的时候还会在作话里嘚嘚嘚好多有的没的,现在作话也尽量不说什么了,沉浸,阅读时的沉浸体验最重要。

我最开心的地方,肯定还是看到评论里有读者说,觉得女主带给了她力量,觉得共情了女主的生命体验。这是我觉得最有成就感的时刻。因为啥呢!这个话题我可以扯一扯。

我小时候看了好多年代文,不是我们焕颜频道的年代文,是真的可能五十年代生的作者写的一些长篇小说。我在青春期里疯狂痴迷这些年代感的作品,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是一个四字小说,希望大家不要解码,反正就是这么一本,用现在的话可以总结为“男主视角升级流年代爽文”

的小说。

我看得废寝忘食,男主潇洒的人生观几乎奠定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基调,当然,这大哥也经历了很多感情体验。在跟着男主体验完他潇洒的一辈子之后,我就开始琢磨了:那我可以成为这个故事里的哪个角色呢?经过一番研究,我发现:我可以去做这个男的潇洒多情的一辈子里最后那个,被他选中并无限包容他的女人。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结论。

青春期小孩是没有性别意识,但有性别认知的,比如我知道,我是一个女孩。然后小朋友的世界,又是那么的小,当时也没有很多内容可以看,所以我对人生大部分认知都是来自于故事里。结果每一个故事里,男人的生命都是多姿多彩,女人的生命都是男姿男彩。当时我是没感觉的,我是在自己自我意识浮现出来以后,开始觉知这个问题的。

其实在这个网络环境下,探讨性别议题,是一个有点危险的事,但我还是选择在这个后记里面和你们聊一下。

我觉得我也很难给自己定调说我是一个啥类型文的作者,我只能这样说:

我是一个看着旧作品长大的人,我成长过程中受到了诸多此类作品的浸泡影响。当下的各种思潮,让我产生了对以往观念的质疑,所以我选择把故事的核心放在女主身上,去探讨“于曼颐”

本人的生命和成长——我不希望我的读者和我小时候一样,看完一个很精彩的故事,然后代入了一下,发现自己只能去做那个男人最后选中的女人,成为一个“家和归宿”

但我诚实地面对自己,我的“女主故事”

里,仍然对爱情体验有很大的需求。所以我思来想去,认为《于小姐》这本就属于“女主核心”

故事,去围绕她对爱,对友谊,对生命,对事业的所有渴望与体验去设计剧情。包括男主的设计,也是在已知女主“内在课题”

的情况下,围绕女主设计出一个能让感情戏非常可看、又可以加成于她的人物。我觉得这会是我以后设计故事的一个基础思路。

大概就这些吧!哦还有最后几句。

我昨天写完倒数第二章,其实特别累,特别崩溃(但我依然坚强地没有说)。然后我晚上正好约了一个苹果新出的电子产品的体验,我就强撑着去体验了一下。等待预约的过程中,我把苹果门店里所有的产品都玩了一遍,然后我很意外地,感到了一种宁静。

其实我也不是这个品牌的粉丝,我当时想的是另一件事:

如果苹果只有一个手机,一个电脑,一个耳机,它也不会成为一个这么稳固的品牌。我感觉苹果这个品牌,很像乔布斯这个“总创造者”

的“整套创造思维”

在现实世界里的映射。那我作为一个小小小小mini的小说作者,其实也不是说,我的创造力是为了写一本书,两本书,甚至都不止一个系列的书……我希望大家打开我的书,就像是在逛一个有自己独特美学的品牌门店一样。你感觉每一个产品、每一个系列都不一样,但是它们又有相同的底色。我觉得这才是“不辜负创作天赋”

的一种表现——这样想完了,出门店的时候很快乐,感觉自己被更伟大的创造者隔空治愈了。

其实写短篇的时候我已经找到这种隐约的“门店感”

了,但是当我重新提笔长篇,并且来写网文以后,我发现网文长篇的创作人格,和杂志短篇的创作人格,似乎相差甚远,我必须从头开始继续找。所以我也是,摸索了几本,碰壁了几本,垂头丧气了几本,又爬起来几本。直到这本书完结的这一天,我清晰地感知到,“于小姐”

会是我“长篇门店”

的第一块砖。很谢谢你们陪我共同搭建了这第一块砖,追更的人数刚好在一个,能逼着我必须完结,又不会对我造成太大压力的程度,评论区也很温柔,谢谢你们。

曼颐和宋麒番外的话我有一个idea,但是是现代的,和这个故事调性不搭,我放在专栏里那个《番外集》了,最近有空的话去写一下,你们可以去看看,这本书今天就标完结了。然后霍记者的那一本我目前也很有创作欲,但是没有体力了,所以过段时间开,你们感兴趣的话可以收藏一下。

就这些啦。

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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