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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基本上无害
陈青萝说过,王子虚在某些方面很聪明,但总体上是个笨蛋。
笨蛋并不是脑子不好使。笨蛋的脑子也可以很好使,不过别人轻而易举能想明白的事情,笨蛋要用半辈子才能想清楚。等他想清楚了,已经吃了半辈子的亏了。这不是笨蛋是什么?
王子虚就是一个这样的笨蛋。陈青萝上高中时就想明白的事情,他活到3o岁上才想明白。想明白之后大彻大悟,觉得之前都白活了。
他以前总是觉得,做人要有风骨,写作也要有态度。比如让他构思“梦想”
的征文,他就只能想到父亲的意志跟儿子的梦想这一个冲突,因为这个冲突最纯粹,最能体现主题。
如果让陈青萝来写,或者让宁春宴来写,甚至让沈清风来写,这個故事都绝不会这么简单。
陈青萝会让小男孩被车撞成残疾,装上义肢后在残运会上夺冠;宁春宴则会让小男孩见识到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后迷茫一段时间,然后幡然醒悟;沈清风会写这个小男孩后来泡了许多妹子,认识了许多牛逼的人,最后解开谜底:这个小男孩就是他自己。
他们所写的故事不仅都是在他们擅长的领域内运行,还含有一些极端刺激情绪的部分,陈青萝是苦、宁春宴是贵、沈清风是傲,都很抓眼。
王子虚就抓不了眼。他写什么看起来都平平无奇,要仔细品味才能品出其中意蕴。这就很吃亏。
假如让余华来写这个故事,小男孩必定会在跑步上天赋异禀,跑第一个去给人献血,然后被无良医生活活抽死。这是他的《活着》。
假如让马尔克斯来写这个故事,小男孩会成为一个地下拳手,被打得鼻青脸肿还挣不到钱,饥饿中想偷点东西吃,被一个老妇人用左轮手枪打死了。这是《礼拜二午睡时刻》。
依据作者不同,这个故事还有可能变成《麦田里的守望者》《杀死一只知更鸟》甚至《龙族》。这世上有太多的故事里,都存在一个对未来怀有无限憧憬的倒霉孩子。
作家是一群极其狡猾的人,王子虚身上就欠缺这样一点狡猾劲。他这辈子做过最狡猾的事,无非就是把大丰收的烟装在煊赫门的盒子里面。
二楼挑高层,一扇房门被打开,暖黄色灯光倾泻出来,门缝里冒出一个头,是诗人,又冒出一个头,是叶澜。
“他还在写作啊?”
“看来是的。”
两个女人唏嘘不已。叶澜说:“他今天已经工作12个小时了吧?”
“17个小时。”
诗人说,“他早上六点五十就起床了,不算跑步的时间,他也工作了17个小时。他没有睡午觉。”
叶澜说:“我们要不要去劝劝他?他要是熬废了怎么办?”
诗人说:“现在最好还是别打扰他。他正在渡劫。”
叶澜盯着诗人:“渡劫?”
诗人点头:“他正在变得更强。你能现吗?认真的男人一般会变得很帅。他刚才突然一下变帅了。”
她说完之后,两个女人都觉得刚才的话很搞笑,于是两人同时傻兮兮地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叶澜好奇地问道:“他变强之前就能把6%的留存干到16%了,他要是还变强,那还得了?那得创造什么业界神话?”
“不知道,神话总是要有人创造的嘛。当然,他明天累垮了从此一蹶不振也说不定。”
叶澜忧伤地叹了口气说:“明天干脆就让他一直睡吧。我不是心疼他哈,接下来可是还有19天要熬呢。”
诗人说:“我反正是没什么意见。我今天一天就赚了十万,扣掉税也还有七八万。接下来几天别说是让我白吃白住,我付房租也行啊。”
两人的头缩进了房间门。二楼门缝形状的暖光消失了。客厅里的王子虚还在埋头苦耕耘,丝毫没有察觉楼上的事。
诗人没有问叶澜为什么这么快就酒醒了,叶澜也没有问诗人为什么没有戳穿她。女人都是天生的作家,甚至比作家更加狡猾。
……
林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沈清风的民宿。这里有个风雅的名字,叫做“清风居”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二次来。
第一次他是被沈清风亲自请来的——那时候沈清风刚刚加入文协,把文协所有人都请来做客,林峰也在其中,后来林峰成了竞争对手,他就再也没有资格来这里了。
尽管林峰很讨厌沈清风趋炎附势、两面三刀的性格,但他不得不承认,沈清风很有经营头脑。
清风居落户西河的头一年,沈清风就邀请了西河所有的重要人物来这里住一晚。很快清风居变得生意兴隆,价格层层上涨,逐渐变成了让林峰高攀不起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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