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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恶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倒是对她们忠心!怎么,果然是她们的歌迷……”
那小兵忙低下头不敢回答,而那老兵说到此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他转过头来,一改方才的凶神恶煞,阴恻恻地笑起来:
“我倒是忘了,夫人和小姐可是百年难见的金嗓子。今天真是我们大伙儿的运气,不如请夫人和小姐为我们唱一首助兴,如何?”
“不唱。”
毓华口吻淡然,却语意坚决。
“夫人,你看我们几个可都是你的歌迷,只要您唱一首,我们就让你们在这里好好休息,休息好了,再请你们去见参座,怎样?”
“不,我不愿。”
毓华依旧冷脸看着他。
老兵向前一步,慢慢从肩上取下了一杆元年式长枪,常欢立刻打起精神,紧持匕首,另一手不自觉地将毓华挡在身后。
老兵笑笑:“大小姐,你也是懂军火的人,是你的匕首快,还是我的子弹快,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你敢动我们一根汗毛试试?!”
毓华厉声道。
“夫人,想知道参座给我们下的命令是什么吗?”
老兵似乎一点都没被毓华震慑到,他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说,捉活的!所以,您懂了吗,他可不在乎你们断胳膊缺腿!”
说着老兵陡然将枪上膛,瞄准了常欢的腿,阴恻恻地喝问:“唱不唱?”
周围气氛一时凝滞,小兵为老兵气势所慑,似乎也不敢再开口了。
“哦,不对。你们二位中…好像是大小姐唱得更好听,”
老兵说着转头看向年轻小兵,“是不是?”
小兵呆呆地看着老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过老兵并不打算让他回答,而是自顾自移动枪口,对准了毓华的双腿,赫然抬头看向常欢:“大小姐,开个嗓,赏个脸呗?”
常欢死死盯着老兵,她眼中积淀着的寒光一层层泛着霜冻,眼见寒霜即将扑面袭来。蓦地,她轻轻一眨眼,将眼中的寒意全盘瓦解。
常欢弯起眼,笑眯眯地说:“想让我唱,我就唱呗,干嘛那么凶。”
四十三、中弹
常欢还真开嗓了,哼唱的就是当初在教堂的那首《奇异恩典》。
歌声飘荡在马家庄的集市上空,宛如一把甘露洒在干涸已久的农田上。
前一秒,还在刁难她的老兵在听到她的歌声后也主动封嘴,十分享受般地抱起手臂,摇头晃脑地合着她的拍子打起节奏来。
其他几个士兵一也变得格外认真,细细聆听着。
常欢唱了几句后,突然收口,不再唱下去了。
那老兵瞧向她,脸上淌出一阵令人发毛的笑意:“怎么不唱了?大小姐莫不是觉着给我们这群臭丘八唱歌跌了身份?”
“不,是我乏了,不想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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