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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人群中对视了一眼,林慕之便把她认出来了,还派人传信给她,约了个地方见面。
也是从那一日开始,他们时隔多年,才再次有了交际。
钱莱感叹道:“说起这个事,我就记得那些年,林慕之是什么都不喜欢,就喜欢看书,可谓是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书籍都不离手的。”
“当时我跟家里人就料到,他长大后一定能成才,但着实没想到,竟然是大才!人家殿试考上前三甲了!”
看着他那副与有荣焉的模样,宋清茹缓缓轻笑出声,“确实,林慕之文采斐然,年少成名,昨年考上前三甲,也不过才二十三岁,那你呢?你怎么隔了那么久,才想着来京城投奔林慕之?”
“因为我本来是想去参军的,但家里的长辈死活不肯答应,就非要我留在家里面,捯饬家里做的那点小生意,然后我就不肯,还跟他们吵了好久。”
钱莱满脸无奈,“最后没有办法,我不愿留在家中,就只好先搬出林慕之了,不然我也不会一路跋山涉水的,毕竟江州城距离京城那么远,关键是半路上,我的包袱还被人偷了!您说这……这不是倒霉吗!”
“无妨,只要到了京城,有林慕之在,就饿不着你。”
宋清茹指尖轻点酒桌,看了他一会儿才道:“你方才说你想去参军?”
钱莱嗯了声,他挠了挠头,“是,我自小就跟着我师父习武,他就是从军营里面回来的老兵,我时常听他说,他曾经是跟着赵国公一起上过战场的人,守护安国的江山,他也出过一份力。”
“但是他现在老了,赵国公也老了,如今两国交战,战火不休,到最后苦的还是那些老百姓,所以我就想着,以后我也要为安国出一份力。”
“那些百姓,也交由我来保护,我想成为跟师父,跟赵国公一样厉害,一样令人敬佩的人!”
慷慨激昂的话语,令宋清茹不由想起了,昨夜陆泽远说的那些说。
他嘴里那些死了也无所谓的存在。
便如眼前这位公子一样,都是抱着为安国而战,为百姓而战,为自己的荣耀而战,才去的边关吧。
然而到了陆泽远的眼里,他们那条鲜活又炙热的命,却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
这让她不禁开始怀疑,如此冷血无情的人,他近两年来斩获的军功,当真是全凭个人的本事。
还是踩着旁人的尸骨,一步步走来的?
瞧着宋清茹一直沉默着没搭话,钱莱有些尴尬道:“宋东家,您是不是也觉得,我太没有自知之明了?”
嗯?
“为何如此言说?”
宋清茹思绪收回,问道。
“因为!”
钱莱有些激动道:“因为我父母说,赵国公乃是惊世将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去了军营也只是个大头兵,能不能活到一场战争结束都很难说,就更别说成为赵国公那样的存在了!”
大头兵?
这个词儿倒是新鲜。
“没法否认的是,你父母说的话虽是有些直接,却也句句在理。”
宋清茹淡声道:
“普通士兵,没有战马,没有战袍,也没有好的武器,一旦战场爆发的时候,他们就是第一个冲锋的人,在这种情况之下,要想活到最后,的确艰难。”
正当钱莱感到失落时,便又听她说:“当然,史书上也有过记载,从普通士兵,一路位列三公的将才不在少数,有的甚至连兵书都看不懂。”
作品简介双洁甜宠八十年代豪门儿媳娇养日常上辈子,姜羡梨被她的双胞胎妹妹设计,嫁给了凤凰男,而妹妹则是替她嫁给了豪门纨绔子弟。婚后,凤凰男被特招进军校,一路高升成了长,姜羡梨也成了所有女人都羡慕的官太太。可她妹妹却被纨绔子弟和小三打的流产,最后还被送进了疯人院。这辈子,姜羡梨没想到,妹妹和她都重生了。妹妹先她一步选择了凤凰男,她只能装作委屈的嫁给了纨绔子弟。没人知道,外人眼里被冷落被嫌弃的她,做梦都能笑醒。坐汽车,住洋楼,顿顿有肉,天天新衣。公公撑腰,婆婆给钱,三儿见她喊大姐。只是那本该跟小明星你侬我侬永远不回家的纨绔老公,怎么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正常了,就连行为也越来越迷惑了。竟然天天一脸便宜样的要给她暖被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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