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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光头名叫冯炳鑫,正是“昨朝”
的主理人。
在攀上黎明投资、成为长海路和青云古镇中三家酒吧的主理人之前,冯炳鑫已经在申城的餐饮娱乐行业混了小二十年了,是何等的人精?
他捉急忙慌地凑到男人身边,说:姜总,可把您给盼来了!”
姜佚明朝光头淡淡地笑了一下,随他朝酒吧内走去。
“冯老板,好久不见。”
与姜佚明不同,袁伟华对待冯炳鑫的态度倒是热络。三人在酒吧中小转的功夫,袁伟华便与冯炳鑫你来我往地寒暄了几番。
冯炳鑫一边陪笑,一边将两个祖宗引入卡座。
落座后,服务员立马识趣地小跑过来,问道:“晚上好,请问要喝什么酒?”
“姜总、袁总,不知道二位平时喜欢喝点儿什么?”
袁伟华笑着说:“给姜总来杯乐加维林,给我来杯干马天尼吧。”
富有节奏感的音乐袭击着心头,可任凭台上的乐手唱得多投入,姜佚明都显得意兴阑珊。
他话很少,只有在冯炳鑫或是袁伟华问起他时,才简短地回一句。
身为黎明投资的老板、“昨朝”
背后的男人,姜佚明此次来访自然不单单是为了喝酒。
等到酒局过半,袁伟华将话题引到了生意上。他佯装漫不经心地环顾着整间酒吧,笑着对冯炳鑫说道:“店里生意不错啊,比长海路那家还好红火。”
冯炳鑫笑了,说:“可不么?我这次啊,算是挖到宝了。”
袁伟华挑了挑眉,不置可否地看向舞台。
台上卖力演唱的男孩儿刚刚结束了自己的表演。他穿得花花绿绿,手上、颈上佩戴着夸张的首饰。迎着光束灯,袁伟华可以看到他脸上精致的妆容。
这男孩儿朝观众鞠了个躬,自称每天晚上都在这儿表演,等到酒吧里此起彼伏的掌声渐渐停息,他才转身离开舞台。
冯炳鑫半眯着眼睛,等到舞台空旷了,才用手指着舞台侧方的位置说:“喏,我说的那个马上就要出来了。”
晦暗的灯光下,袁伟华顺着冯炳鑫指的方向看去。
不同刚刚下场的那位乐手,眼前这人穿得极为素净,上身是个简单白t恤,下身是条普普通通的牛仔裤。
他身上不见分毫的装饰,更没做夸张的造型,简单的衣饰反而衬出了他十二分的清俊,让人忍不住多打量几眼。
他缓缓走到舞台中央,坐在椅子上。
屋顶的光束灯发散出两道干净的白色射线,一左一右打在他的身侧。
就着光束灯,袁伟华细细打量着眼前的驻唱。
只见他皮肤白皙,头发不长不短,偏右侧分,右边儿盖住了一半的眼睑,另一边儿则露出光洁的额头。弯眉下是一双深邃的眼睛,鼻子高而挺,一双薄唇不带什么弯曲的幅度,平白在灯红酒绿的酒吧中,显露出几分清冷的姿态。
还没来得及惊艳,袁伟华就浑身一个激灵,他猛地朝自己的脑袋上拍了一下,周身的酒气散了大半。
作品简介双洁甜宠八十年代豪门儿媳娇养日常上辈子,姜羡梨被她的双胞胎妹妹设计,嫁给了凤凰男,而妹妹则是替她嫁给了豪门纨绔子弟。婚后,凤凰男被特招进军校,一路高升成了长,姜羡梨也成了所有女人都羡慕的官太太。可她妹妹却被纨绔子弟和小三打的流产,最后还被送进了疯人院。这辈子,姜羡梨没想到,妹妹和她都重生了。妹妹先她一步选择了凤凰男,她只能装作委屈的嫁给了纨绔子弟。没人知道,外人眼里被冷落被嫌弃的她,做梦都能笑醒。坐汽车,住洋楼,顿顿有肉,天天新衣。公公撑腰,婆婆给钱,三儿见她喊大姐。只是那本该跟小明星你侬我侬永远不回家的纨绔老公,怎么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正常了,就连行为也越来越迷惑了。竟然天天一脸便宜样的要给她暖被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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