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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聚会(第1页)

“一场雨过后,天空和地面互换了身份......我是一个被你偷走影子的行人。”

“好诗,李青先生果然名不虚传。张兰,你这位女诗人,写的诗向来都是极好的,怎样,该把你作的诗给我们听一听了吧。”

张兰的确也作了一首诗,要是往常她早就给分享出来了,但是这一次,她老是想着林风给过来的那首致橡树,觉得自已的诗跟这首差的实在是太大了。

虽然说文无第一,那也只是在两人水平差距不够大的情况,自已的诗跟致橡树来比,那差的就有点多了,一眼就能看出来。

致橡树这白话诗可是经典,在后世那是上了教科书的。

张兰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念那首致橡树,觉得自已写的东西远不如这首诗。

张兰:“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已

......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他们都是诗社的人,都是懂诗的人,都觉得这首诗写的很好。

“张兰,你这首诗写的太好了,这次诗社聚会,第一名,我觉的就要数你这篇致橡树。

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表明了恋人之间的并肩携手,心心相印。健康活泼,美丽动人,深沉博大,坚韧不屈,具有柔韧气质。这就是现代女性所应有的爱情观。”

“我特别喜欢这一段,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这才是伟大的爱情,最好的一句话莫过于,我们站在一起,都甘愿做彼此的木棉和橡树。”

“对,就是这段,深刻。张兰,你写的诗是越来越好了。”

张兰:“这不是我写的,我才看到的一首诗,不确认是谁写的,只是觉得贴切我们今天诗社的命题,就把它念了出来,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

的确很喜欢,她都能够背下来了。

花了一点时间。

毕竟不是谁都有魏若来的记忆能力,看一遍就能记下来。

“张兰,你可以把全篇写下来吗,我想誊抄一遍。”

“当然可以。”

毫无疑问,这首致橡树是今天所有的诗中最优秀的一篇,甚至是目前所有描写爱情诗中也是在最前面的。

现在的白话诗还在发展阶段。

以前都是古诗的。

新文化运动时间也不过才十几年,白话诗的发展在国内也就是十几年的时间。

林小姐回到了家里去。

林少:“小妹,那封信你给张兰了吗?”

“给了,哥,那首诗不是你写的吧?”

林少眼神有些闪躲:“就是我写给张兰的。”

林伊雪:“我不信,我可是你妹妹,对你是了解的。对了,张兰也不信是你写的诗。”

她猜了一下:“哥,前两天你带回家的那个朋友,你说他写的文章非常的好,该不会这首诗就是你这个朋友写的吧。”

一猜就准。

让林少都懵了一下,自已这个妹妹是怎么知道的。

林少还有点懊恼,自已让人代写的事情还被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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