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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两人相对,好一会儿皆默默无言。

“我追了一会儿才现我追的是那个怪物。”

方思弄又走神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身上的沾着的血已经凉透,被不在太阳下的风一吹,凉得他打了一个哆嗦,这时候他听到玉求瑕哑着嗓子开口,“他跑得太快了,我没追上。”

方思弄的喉咙动了动,但没有出声音。他转头看了玉求瑕一眼,看见那人两腿闭拢,以一个很乖的姿势坐在墩子上,那石墩子对他来说太矮了,他的长腿委屈地弯折着,膝盖几乎折到胸口,这让他整个人都蜷缩成了一团。他一只手握着脚踝,一只手撑着额头,手背上青紫色的青筋暴起,像一朵盛开的莲花。

他以这样一个走投无路、濒临崩溃的姿势,说道:“会没事的,方思弄,别怕。”

方思弄知道这是一句谎话,可他仍感觉安慰。他曾经无数次庆幸过自己没在十八岁那次死成,才能在之后遇到玉求瑕。

这么想的话,这么些年都是偷来的,也不亏。

又坐了一会儿,他们听到脚步声,是蒲天白和花田笑回来了。

玉求瑕绕到前面去把他们领过来,然后把一件矿泉水、毛巾和新买的衣服放在他旁边,道:“自己擦,擦干净一点。”

说完就把蒲天白和花田笑赶出了这个拐角,自己卡在拐角处的电线杆上靠住了。

方思弄用矿泉水打湿毛巾,开始擦自己身上,他一边擦一边抖,并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可能要死了。

秦菲房间里只是有一条巴掌大的沾着血的布,就已经死成了七八块,他这一身的血,已经够死上十次二十次了吧?

真奇怪,他明明不怕死的,十八岁那年不是都准备好要去死了吗?怎么这会儿还会怕,会怕得抖?

也许不是怕死,就是单纯的害怕吧,怕血和内脏淋在自己身上的触感,怕怪物那张非人的、极其恐怖的脸。

毛巾只擦了几下就变成了黑红色,根本没法再用,还好蒲天白机灵,多买了几条,但看着显然也是不够的。

他现在整个人都是很麻木的状态,就像是漂浮在半空,羞耻心什么的早已飞去了九霄云外。他没多想什么,就把身上的衣物全脱了,然后蹲在地上,拧开矿泉水瓶盖一瓶瓶往自己头上倒。

在冰冷的水流一遍遍流过他的眼前,终于逐渐变得清澈起来时,他又转头看了玉求瑕一眼,在视线边缘的虚焦里,玉求瑕靠在那根电线杆上,侧脸的轮廓精巧得不像话,细腻的皮肤在陈旧、粗糙的深黄色背景中白得透明,阳光落在他浅色的头上,照出一种类似金羊毛的颜色和质地,使他美丽得像是一只废墟中的精灵。

方思弄不得不承认,他曾经得到过这只精灵的爱,虽然现在没有了,可他仍舍不得死。

所有的矿泉水都用完后,他又用毛巾把自己擦干,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走了出去。

即便如此,他还是觉得自己周身缭绕着浓重的血腥味,挥之不去。

玉求瑕靠在电线杆上侧过头问他:“好了?”

他微微点头,虽然刚用冷水冲过还有些抖,但那种悬浮和恍惚的感觉已经渐渐消失了。

他已经知道了最坏结果,不是没法接受,现在该想的就是怎么寻找更多的线索,让玉求瑕能赶快出去。

是的,他不长的人生中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时刻,他从来不是幸运的小孩。

“方哥。”

坐在拐角另一头矮墙上的蒲天白站起来,一脸欲言又止地看着他,但也没说什么。花田笑坐在他旁边,也跟着站起来,有些奇怪地看了一圈道:“这是怎么啦?出什么大事了吗?”

“回去吧。”

玉求瑕道,“我们尽快找线索,今天就出去。”

方思弄已经基本回到了正常状态,在往回走的路上还在跟玉求瑕讲他在老疯子那儿找到的线索。

他详细地讲了一遍他在那间屋子里看到的、听到的、遇到的,最后提出自己的观点:“我觉得老头的意思是,怪物就是胡白生的,怪物也和那场车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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