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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偲将信将疑:“你干嘛?”
叶开畅看穿她的心思:“不是求婚。”
“……”
在外读书的那几年,叶开畅认识一个名叫谢之煜的香港人。他们年纪相仿,但谢之煜和靳于砷走得更近一些。
有一次生日聚会,谢之煜喝了一些酒,手里拿着一只玫瑰花,絮絮叨叨地教育靳于砷:“谈恋爱要从一束鲜花开始,不能不明不白的。”
那段时间靳于砷被汤之念“抛弃”
,在大洋彼岸过着颓废、堕落的生活。
纹着大花臂,一身肌肉的谢之煜,却有着一着细腻敏感的小心思。他这人很爱种花,也爱看花,说自己这一园子的花都是为心爱的女生种的。可那个让他心爱着的女生,却和别的男生在一起。
叶开畅不理解这两个为情所困的男人,他也不赞同谢之煜的说法。
既然是花,总会有凋谢的一天,不如金子来得实际,永远保值,不会凋零。
足金的郁金香,被做成把件的造型,圆鼓鼓胖乎乎的,放在手心的分量十分明显。
沈偲不明所以看着掌心的东西,问叶开畅:“这是什么意思?”
那些肉麻兮兮的话叶开畅说不出口,只说:“这是一朵郁金香。”
郁金香的花语是爱的表白。
沈偲手上这个足金郁金香的把件也仅此一件,由经验丰富的师傅纯手工打造。很重,实心的,起码有半斤的份量。
沈偲没瞎,她看看手里的东西,又看看叶开畅:“你想送我花吗?”
“嗯。”
叶开畅似乎从来没有送过沈偲一束花朵,唯一一次还是不小心打翻她家餐桌上的花瓶,事后他让鲜花店的人重新送了一束花过去,意义不同。
“喜欢么?”
叶开畅问。
沈偲这个年纪还不能欣赏黄金饰品的美,只觉得财大气粗,有种暴发户的观感。但她不傻,知道自己手里的东西价值不菲。
如此贵重的东西,她拿着也不安,将东西放在桌上往前一推,还给叶开畅。
“我不要。”
叶开畅靠近,气质一变,不再是被“教育”
的学生,而是居高临下的危险分子。
“你不是说自己很贪心?”
“……”
“这么一点就承受不了了?”
何止,沈偲承受不了的远远不止这一点。
一点即燃的瞬间,难免擦枪走火。
沈偲仅剩下一点点的忸怩,最后被叶开畅炽热的舔吻彻底抛诸脑后。老式的木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仿佛能把声音穿透到隔壁去,让人心惊胆战。沈偲只能求着叶开畅慢一点,她真的受不了了。
叶开畅并不认为自己的速度很快,可能是太久没有合二为一的畅快,她有些难以承受。
但没有关系,他会顺着她,给她足够的时间适应,一向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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