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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吾家有女初长成(第1页)

与千荞的纠结不同,三人都没想到只是换了件衣服,竟像换了个人似的。

南宫正黎一直都知道小侄女是个美人胚子,却也没想到对方穿上长袍后,竟会这般出众。

“吾家有女初长成,娇俏可人及倾城。”

南宫正阳看着在眼前转圈的少女,不禁低声轻吟。

从千荞进门后就一直关注她的南宫文清,当他看到那件短袖T恤时,心里是说不出的嫌弃。

身为“老古董”

的他,实在无法理解这样的审美,刚准备开口讽刺小侄子几句,就见微光一闪,简陋的短袖T恤已经变成了一袭荼白色长袍。

少女素手轻提裙摆,原地翩然旋转的模样,竟好似误入凡间的仙子,淡雅出尘。

到嘴的话突然就没了声音,开口只剩下无声的赞叹。

“嗯,不错,二弟难得说了句人话,千荞当之无愧。”

南宫正黎听到二弟轻声呢喃的话语,点头附和道。

“谢,谢谢…”

还从未被人如此夸奖过的千荞,白皙的小脸上不由飞起一抹红霞。

眼前的少女,长睫卷翘轻颤,如展翅欲飞的蝴蝶,一双桃花眼此时正闪耀着清澈明媚的光,眼波流转间似有千言万语,欲语还休。

本就白皙的皮肤此时浮起薄红,更显娇俏动人,挺翘精致的琼鼻下,双唇轻抿不点而红,一袭荼白色长袍垂地,衬得身形纤细曼妙,水色纱带曼佻腰际,显得纤腰不盈一握。

举手投足间长袍云纹水光流转,平添仙气,似欲乘风归去,不染俗世纤尘。

“这个,给你…”

沉默许久的南宫文清从储物戒中拿出一支白玉兰发簪递给千荞。

“谢谢三叔公。”

千荞没想到还有好东西拿,自然不会拒绝,道了谢后,便伸手去接。

可拽了几次,都没能从对方手中抽出,于是有些奇怪地抬头看向三叔公,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

“三叔公?”

“……”

南宫文清并非有意戏弄她,而是忽然想起这是大嫂临去南海前交给自己的,说是要送给未来弟妹的礼物。

自己此时若是将这支发簪送出去,还有什么资格指责小侄子刚刚送法衣的行为?

南宫文清一时纠结,便不自觉地捏紧了手中的发簪,这发簪是送也不是,不送也不是。

“……”

看着抓住发簪两头的二人,南宫正黎看三叔的眼神一时有些复杂。

这发簪的来历别人可能不知道,但是身为林玉娜儿子的南宫正黎又怎会不清楚这发簪的来历呢?

当年母亲刚得到这枝发簪,就对身为大儿子的自己展示,说这是要给未来弟妹的礼物。

这三叔不会真惦记上千荞了吧?

虽说母亲临去南海前还在念叨三叔的终身大事,担心他一心向道,终其一生都不一定能找到一个合心意的。

若是三叔将来遇到心仪之人,让自己一定要多多帮衬,不然以三叔那清冷的性子,就算遇到了,也不知如何追求。

可是现在这人是自己刚认的小侄女啊,还是蠢弟弟的养女,那我到底是帮,还是不帮?

南宫正黎陷入了痛苦的纠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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