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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盛书禹则抱着平板电脑坐在二楼露台,手边搁着一杯咖啡。
他单手按着耳机,全神贯注盯着屏幕,薄唇偶尔蹦出几句晦涩难懂的话。
【完全没听男一嘴巴叽里呱啦说的啥,我脑子里全是:好帅一张脸,智性恋爽了】
【哈哈哈哈,盛总看着确实很精英男,不过呢,也完全不像会坠入爱河的恋爱脑】
【如果我的上司长这样的话(含手指jpg),我不介意每天晨会午会晚会的】
【咦,大家都在,怎么没见女四啊?】
【她好像把浴室让给一妍先洗了,人现在还没结束呢】
正聊到池鹿。
昏暗的走廊内,绿油油的龟背竹枝叶被突然打开的房门抵得轻轻摇晃,一条细长莹白的腿从房间里迈出。
而此时,露台上的会议也落下尾声。
盛书禹收了电脑,推开露台的推拉门。耳机里合作伙伴还在真诚地同他道别,他也低着头回道:“atéais”
念着葡语时嗓音因为疲惫听上去低醇微哑,却莫名悦耳。
这声音几乎是和一声哈欠同时响起。
盛书禹按灭耳机,抬眸看向声源处。薄薄的镜片后,他细窄眼皮因抬高而变成一根线。
对面是池鹿。
没想到他与她再见面已经是十年后的今天。
因为父辈的交情,盛书禹童年时总能在各类家庭聚会上见到池鹿的身影。
他一直觉得池鹿像盛夏院子里的栀子花,毫不掩饰地散发着他最讨厌的、浓烈而霸道的香味。
池鹿毫不掩饰对皮囊的向往,会在宴会上大声嚷嚷着要节食减肥,会从小就穿着最精致收腰的公主裙。
也会在当年见到他的第一眼,就伙同朋友们指着他大声嘲笑,“胖死了,盛家每天要吃几顿饭啊,能把盛书禹喂得这么胖!”
后来盛书禹进了足球队,个子抽条,再没和“胖”
字沾上边。
他早早就进入了规划得当的人生,培养各类特长、留学进修、自己创业,再到如今公司市值百亿。忙于工作不常回家后,就再没听到过池鹿的名字。
这个名字就跟早餐时他需要阅览的报纸一样,作为娱乐版块被保姆摘出扔掉了。
他们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况且池鹿这种精于皮囊大脑空空的人,还曾是他最厌恶的一类人。
而现在。
黑暗中,池鹿的手自唇畔滑下。
她懒洋洋地打完哈欠,才垂头打理身上的披肩,挪着步子缓慢走到楼梯口。鼻尖那股若有似无的清香却骤然逼近,像熟透了的樱桃,弥散开烂漫甜腻的诱人芬芳。
陌生,却又让人难以生厌。
楼梯间逼仄,盛书禹知道一场客套的招呼无可避免,还是抬手当了最先的那个人。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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