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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送走了刘铎与李阎王,把喝高了在客厅唱歌的陈远国搬弄上床,收拾好餐桌,把陈远国如同打战般遗留的厨房收拾干净后,我推开客厅的玻璃门,准备穿过小院把垃圾袋放门口,以便明天出门时能带去回收箱那边儿。
今晚没有云,也没有星光,天空清澈的如一汪被滴进墨汁的湖,那轮皎洁的月光显得格外的清亮,一梅师伯背手站在院中,一动不动,抬头望天,不知在思考着什么,月光如薄纱般盖在师伯稚嫩的脸颊上,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师伯,晚上天凉,你站一会儿酒醒了就进屋呗,别弄感冒了”
我在一梅师伯身后轻声嘱咐后继续朝院外走去,这样一番折腾下来实在是让我有些疲惫。
“小师侄!”
一梅师伯叫住我。
“嗯?”
我停住脚步,转身看向师伯,也不知是不是酒精的作用,还是今晚的月光格外的凄美,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师伯身上有一丝淡淡的失落的情绪,连唤我的声音听起来都格外的温柔,完全没了往日里飞扬跋扈的味道。
“延缓咒损了”
师伯淡淡地说道,就如同在说饭菜馊了一般。
“什么?”
我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一梅师伯,那可是具有扭曲时间功能的符咒呢,是传说一般的存在,需要一个上了品级的相士多年刻苦训练方能得一张仙灵,要是用最世俗的方式去衡量,那便是金山银山也换不来的宝贝。再说,符咒生而有灵,是天地间最旷古的存在,要是保管得当,那可是世世相传的家宝,怎么可能说损就损了呢?
“对,就是我暂时借给罗大雨用以缓解毒瘾作的那张”
一梅师伯兴许是猜中了我心中所想,先点头回了我的话。
“但是,那东西不是自带灵性吗?”
我此刻只觉心痛,这么珍贵的物件说没就没了,都还没寻个机会好好研究一下,要是陈远国知晓此事,起码得怄上个三天三夜,这罗大雨,简直是暴殄天物。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一梅师伯叹了口气:“这意味着用符之人也损了,我在想,到底生了什么,这要多大的丧意与悲情,才能将聚集了强大思想灵性的东西也一并带走呀”
罗大雨终是自食恶果了吗?虽然生老病死乃人生常态,我和师伯也早已预料到罗大雨会凄惨收场,不然一梅师伯如此计较之人,怎舍得会用延缓咒这般珍贵的宝物给罗大雨缓解疼痛呢,可当真的听到这个消息时,我难免觉得心里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大自然可谓是这世间最鬼斧神工的存在,上半天在贵州还冷得把汽车空调调大最大仍觉得冻手冻脚,下半天进入云南境内后便变得风和日丽,温暖的阳光透过车窗玻璃照在副驾驶熟睡的女人脸上,女人睡得很香很沉,背后贴着的那张小纸条像是母亲的手一般温柔地传送着一股似有似无的气息,绝无仅有的好天气,身旁坐着最爱的人,将会去到自己梦寐以求的地方,再加上终于不用再承受毒瘾带来的拽人入地狱般的折磨,罗大雨的脸上,浮现出若有若无的笑容,是那种至内心最深处的情绪体现,此刻她,一定是做了一个很美好的梦。
罗大雨生在一个算是比较优越的家庭里,当别的小孩还在捡家里哥哥姐姐的旧衣服穿时,罗大雨就能穿上爸爸从北京从深圳从上海买回来的漂亮洋裙,当然,爸爸每次出差也会给妈妈带更多更好的化妆品、香水、高跟鞋以及数不清的漂亮衣服,因为长相普通身材矮小的爸爸只有通过不断地付出讨好,才能博自己这个貌美如花的妻子一笑。罗大雨不仅长得像妈妈,连骨子里边那种浪漫情怀也是如出一辙的继承了妈妈,这也就是自从罗大雨认识杨思聪以后,就一不可收拾最主要的原因吧,来自原生家庭根深蒂固的影响。当然,罗大雨也如爸爸般,为了讨好自己的恋人,一度突破自己的底线去干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买卖,不惜铤而走险以获得更大的利益,因为罗大雨坚信,只要自己足够的有钱,那么爱人就不会离自己而去。
在罗大雨十八岁那年,还在体校培训的罗大雨接到家里的电话,是奶奶让她赶紧回家,她才知道,已年过四十的母亲,认识了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外地男人,男人有着一副人见人爱的皮囊,更有一张巧言善辩的嘴,哄得罗母五荤七素,一时鬼迷了心窍,不顾家人的反对,也不顾丈夫苦苦的哀求,非得离婚然后跟着男人远走他乡,罗大雨的奶奶实在是没了法子,这才把身在外地的罗大雨给喊回家中,希望看到自己的女儿后,罗母能回心转意。
说实话,与大多数女孩儿不同,罗大雨从小与父亲关系更好,罗父是典型的凯城人,个子矮小,年轻时特别瘦,皮肤也黑,笑起来还有一口水质牙,在菜市口靠售卖油炸食物为生。随着时间推移,罗父现周边的人特别爱买撒过辣椒面的油炸洋芋片,于是,他灵机一动,将提前炸好的洋芋片用塑料口袋打包好,这样不但可以带走,还可以往外地,随着生意越做越大,罗父从一个菜市口摆摊的,慢慢有了自己的门面,最后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家民营食品加工厂的老板,也在拥有自己门面的那一年,凭借越的经济条件,娶了罗大雨的妈妈,那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大美人儿。
因为两人极度不匹配的外形条件,罗父其实一直是属于付出很多的那一方,在罗大雨的记忆中,每一次自己生病了,或是想去哪里玩耍,陪伴自己的,不是爸爸就是奶奶,而妈妈,心思全花在了打扮自己身上,每天下午都会穿着这一季最流行的衣裙约上几个小姐妹出门跳舞,最开始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直到闲言闲语不断地传到罗父耳中,为了这些破事儿,罗大雨的父母一度在家闹得不可开交。一次争吵中,罗父失手打了自己的妻子,从此,罗母虽收敛很多,但夫妻感情也开始渐渐出现了巨大的裂痕,为了弥补裂痕,罗父不得不一掷千金为妻子购买昂贵的礼物,只为博红颜一笑,可身外之物怎能留住一颗已经不安分的心,罗大雨十八岁那年,妈妈认识了一个外地男人后便向罗大雨的爸爸提了离婚,决定只身前往深圳,奔赴这段没人能理解的爱情。
“你不要我了吗,准确的说,你不要我们了吗?”
十八岁的罗大雨虽不如自己母亲那般漂亮,但是眉眼间还是有几分清丽姿色的,她留着很短的头,穿着像男孩儿一般的衣服,冷冷地看着面前这个在收拾行李的女人。
“大雨,要不你跟着妈走吧!”
见是自己的女儿回来了,一直沉默不语的罗母站起身,理了理衣裙,走到罗大雨身前,用涂着鲜艳指甲油的白皙的手去拉罗大雨,这一刻,罗母心里清楚,罗大雨是不会跟她走的,只是,身为人母的她,怎么也要尽自己作为母亲最后的关爱,也算是给了自己一份心安。
“你已经四十了,他小你十岁,还是个不知根不知底的外地人,你就不怕等你年老色衰以后他便会无情的抛弃你,就像你抛弃我们一样,到时候你怎么办?”
罗大雨怎会不了解自己的母亲,她心里只有自己,罗大雨今年十八了,罗母却连自己女儿的生理期是哪天都不知道,可见这母亲当得实在是不称职,罗大雨甩开罗母的手,不带一丝情绪冷冷的说道。
“你爸爸答应给我一笔钱,就算日后没了依靠,有了这笔钱,我也是照样能过得很好的,再说你叔叔是真心待我,这些事情就不用你们小孩子费心了”
眼看母女情深的戏是演不下去了,罗母转身继续收拾着自己的行李,衣服只收了当季需要换洗的,照着罗母这些年大手大脚的消费习惯,去年的衣服今年她是万万不会再穿的,一定要去供销社买最新最好的,或是让罗父趁着出差的空隙去当地的批市场淘一淘,这样安逸的日子,把一个年过四十的女人滋养得分外的年轻,一头如瀑布般的长里竟找不出一根银丝。
“叔叔?我可听说他大不了我几岁,我是不是该叫他一声哥哥呢!”
罗大雨知道年龄上的差距是妈妈心中的一根刺,故意挑戳心窝子的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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