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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铮只是微微的一瞥,顿时就面红耳赤,急忙将衣衫合拢,将衣带牢牢系住,强迫自己不要再去想昨晚之事,免得越想越难堪。他将目光一挪,忽然便落在了不远处的一块掉落在地上的手绢上。那东西……他似想到些什么,忍着身体的酸痛,手脚并用,爬了几步,将手帕抓在手里。
随后放在手心展开,细细看了一遍,这块手绢颜色有些发黄,有些破损,看起来已有些陈旧了,手绢的一头绣着几朵小黄花,王铮仔细数了一数,不多不少,正是五朵。
这看起来是一块很普通的手绢,而且还是一块年代久远的手绢,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可王铮拿着它,手却发抖起来,眼前蓦然浮现出了两个小小的身影,耳边不禁回响起了那稚嫩的童音。
“来,把眼睛擦一擦,不哭鼻子哦,伤口上了药很快就会好了。”
那年纪略大的孩子从怀里摸出一块手绢替一个瘦黄的孩子擦去眼角的泪珠,柔声地安慰他。那瘦弱的孩童瘦瘪的面颊上包着纱布,那是他在大街上乞讨时被小贩用热油烫伤的。
“对、对不起,把你的手帕给弄脏了。”
受伤的孩子抽泣着说道。
“没关系的啦,洗干净就好了,这块手帕是我娘留给我的。”
“那你娘呢?”
“她已经过世了。”
“对、对不起……其实我娘也已经过世了。”
“别伤心,我们以后就住在一起,就是一家人了。我叫王铮,你叫什么?”
“我叫陈飞白。”
“那我叫你飞白怎么样?”
“嗯。”
受伤的孩子重重点头,然后怯生生说道,“那我叫你阿铮好吗?”
王铮蓦地从回忆中惊醒,喃喃道:“果然是他么?”
他猛然握紧手中的帕子,回想起当初林飞白对他说的那句奇怪的话:“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
难道他真得就是他爹在他小时候收留的那个孩子吗?可他不仅改了姓,连脸上的伤疤都好了。
“到底是不是他呢?”
王铮难以确定,可要万一真得是他小时候的玩伴,离别了十年能够再度相逢,他自然高兴,可两人又发生了这样的关系,这只会让他更加无地自容。
他苦思冥想,并没有察觉到有人进到了洞里,直到那条黑影将他身体淹没,他才如梦初醒般地抬起头来,可下一息,手中握着的手帕已经被人抽走了。只见头顶上方的人高兴说道:“我还以为弄丢了呢,原来是掉在了这里。”
说罢小心翼翼地叠好,颇为宝贝地收进了袖子里。
“你……”
王铮吃了一惊,脱口道,“原来你没走?”
也许是宝贝的手帕失而复得,林飞白心情颇好,朝着王铮微微一笑反问道:“你以为我走了?”
王铮的眼睛一接触到对面这个人,一看到那张俊美的面孔,他就忍不住想起昨晚之事,好不容易平复的心境又起了几丝慌乱,耳根一热,急忙收回了视线。他略一思忖,还是打算问清楚那块手帕的事,复又抬起头看向对方道:“林公子,我想问,那条手帕是谁的?”
林飞白却不如上回那般缄口不言,却是淡淡地一叹气,好似提起手帕之事就郁结了他的什么愁绪,之后才缓缓说道:“这块手帕是我一个很要好的朋友送给我,至于他是谁,说也凑巧,他与王兄是同名同姓,是他小时候送给我的。”
王铮面上一惊,林飞白的话却也更加符合了他的猜测,便迟疑说道:“林公子,你、你以前是不是姓陈?”
林飞白蓦地看向他疑惑道:“你怎么会知道?”
他的反应已然坐实了王铮心里的猜测,他顿时五味杂陈,半是高兴半是酸涩,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小伙伴,可酸涩的是自己竟然跟儿时的玩伴有了那种关系。沉默片刻,方才缓缓说道:“因为那块手帕是我的,飞白,我就是住在王家村的王铮。”
“你、你……”
林飞白仿佛也如他一般儿惊讶,忽地矮下身,把住他的肩膀,仔细打量他一番,迟疑道,“你真的是阿铮,真的是你,没想到,万万没想到,我以前还在猜究竟是不是你,可天下同名同姓的人也太多了,我又怕会认错。”
“阿铮你这些年过得好吗?王伯伯呢?你又怎么会成为九华派的弟子的?”
听到林飞白的一声声询问,王铮挥去心头的纷繁杂乱的情感,慢慢说了起来。十三年前,他爹从城里带回了一个衣衫邋遢,脸上还有伤的乞儿。王伯当时看到他在街上行乞,被小贩驱赶不说,还被滚油泼了脸,血肉模糊,生出怜悯之心,便将他带回了居住的村子里,收留他,让他跟自己的独子做个伴。
过了三年,元宵节的那一天,三人进城去看灯会,却不料林飞白走失了,他们爷俩找了许久也找不到他的人影,只得愁眉苦脸地回到家里。岂料不久之后,村子里突然瘟疫流行,死了许多人,而王伯也没有挺过,很快咽气归西,临终之前将他托付给别人,王铮几经辗转,成了九华派的弟子。
再说起林飞白,他母亲林小姐原是无定门老门主的爱女,只因不满父母安排的婚姻,负气离家,半途上遇见林飞白的爹,情投意合之下两人私定终身。可惜好景不长,林飞白长到十岁那年,父母双亲先后过世。他爹临终前曾托付人要将他送回他外公家去,可惜所托非人,致使他最终还是流落街头,行乞为生,幸好后来被王铮的爹救了。
十年前,他与王铮王伯在元宵灯会上走失,阴差阳错下终于与自己的外公相遇,他外公便将他带回了无定门,让他改姓回林。等他央他外公找人去通知王铮他们时,才知道王家村遭遇了瘟疫,整个村子的人都搬走了,他后来也几番打听王铮的下落,却是没有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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