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第1页)

“今天又不跑?”

陈训倚在门口等贺宁屿。

“嘻嘻,对呀,今天我值日。”

贺宁屿一脸贱兮兮的朝陈训笑。

陈训低头叹了口气:“唉,别以后体测一千米都跑不完。”

“你!”

贺宁屿作势就要抓他,“有种你别跑。”

广播站一共两个,一个在图书馆,一个在操场主席台旁边。为了区分两个地方,他们一般管操场这个叫广播室。

每次贺宁屿播放音乐后就会从广播室里出来,像领导一样站在主席台旁边视察同学跑操。

他一手撑腰,假装自己是体育老师,小嘴还不停的叭叭:“嗯,今天四班跑得非常整齐,五班也不错,”

甚至还会因为个别班级跑得太乱而露出嫌弃的神情,“咦,七班跑得乱糟糟的。”

看着看着,就突然在一个班里发现了云瞻的身影,他在方阵里挺突出的,表情淡然,哪怕额角的汗都要流下却也依旧无动于衷。

然后又在十三班里一眼看到了陈训,陈训朝主席台的贺宁屿打了个招呼,随后又继续跑了。

陈训还是老样子,不管什麽活动一结束就会去主席台找贺宁屿。

陈训:“快点昂,等下还要去洗个脸。”

贺宁屿空出一只手给陈训比了一个“ok”

的手势,“waitaute(等一下),我关完这个就好了。”

贺宁屿刚关完设备从广播站出来时就正好碰上了跑完操在主席台前路过的云瞻。

由于天气燥热又刚刚运动过的原因,云瞻的脖子上和额头处起了一层细细的汗,额前的碎发也被汗液浸湿了一些。

出于习惯贺宁屿甚至想拿出纸巾分给云瞻一张,但因为陈训的催促还是没给成。

“好啦好啦,别催了,快点去洗你那金贵的脸吧。”

陈训在二中也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家境优渥、长得高,还帅,妥妥的高富帅。是不少同学心中的理想男友形象。

可这样的人却天天只和贺宁屿走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

“今天中午去一饭吃?”

二中校区比较大,为了方便学生吃饭,学校在靠近教学楼和宿舍两个地方分别开设了一个食堂。教学楼那个叫一饭,另一个则是二饭。

洗完脸的陈训用纸巾擦了把脸:“可以啊,一饭周一是不是有你喜欢的蘑菇。”

“被你猜对啦,我要去吃蘑菇。”

“怎麽这麽喜欢吃蘑菇,难道你上辈子是小蘑菇精?”

“哦,那你就是牛肉精。”

贺宁屿虽然没有跑操没有出汗但也顺便洗了个脸,“上课了,我先回去了。”

陈训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嘴角忍不住翘了起来:“切,小蘑菇。”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