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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屿渡皱起眉头:“你们还一起吃饭?”
明霁:“就一起吃过两次饭,万殊也在。”
那时候万殊喜欢路方长,他得为朋友制造机会。
但察觉到路方长醉翁之意不在酒,心思在他身上之后,他就没再和路方长接触过了。
连云舟问:“那你和路方长吃过几次饭?”
万殊:“……”
他哪记得啊……但肯定不止两次就是了。
“这都是以前的事了。”
万殊握住连云舟的手,叹了口气,“我们以后会吃很多顿饭,见很多面,你能不能不要为了不相干的人生我气啊……”
其实连云舟以前也谈过恋爱,也知道自己这么揪着以前的事不放显得挺小气的。
但他就是觉得心里不痛快。
什么人啊,以前万殊喜欢路方长,路方长弃如敝履,现在知道万殊的好了,又不要脸地主动凑上来。
连云舟语气嫌弃道:“你以前眼神真差。”
“是,我以前眼神不好。”
万殊听他这么说,心里反而松了口气,“谁让我没有早些遇见你呢?”
连云舟:“那你早干嘛去了?”
万殊想了想,一本正经道:“我觉得这事儿不能怪我,要怪就怪陶然。要不是他当年弄出那些谣言来,何屿渡就不会转学,何屿渡不转学,明霁肯定能和他成为朋友,那我们也会成为朋友。”
“我不转学,怎么就肯定能和明霁成为朋友?”
何屿渡被他这话逗笑了,“我和你们可是有碎玉之仇。”
“只要活得久,对头变成男朋友。”
万殊说,“总之,都是陶然的错。”
大概是人真的经不起念叨,万殊这边说起陶然的话音刚落下,何屿渡就听到一声男人的调笑。
“哟,让我看看这是谁,这不是以前的大明星陶然嘛?”
“怎么现在沦落到当男模啦。”
“行,就你了,今晚陪哥儿几个喝高兴了,小费啊少不了你的。”
何屿渡闻声看了过去。
几个有些男人坐在他们斜对面的卡座,靠墙的位置。
有个男人似乎是喝多了,酒吧里的光都聚焦在舞池那边,卡座这边灯光晦暗,也看不太清他的脸。只能看出是个有些胖的中年男人,脖子上带着一条大金项链,穿件花衬衣,这审美已经很辣眼睛了。
他正伸手去拉一个穿着黑色衬衣的男人。
那人是背对着他们的,衬衣被皮带束起,显得腰肢纤细,他旁边还站着两个穿着白色衬衣的男人,衬衣很透,隐约能看到肌肤的肉色。
何屿渡也不确定那人是不是陶然,还想再看,就被明霁捂住了眼睛。
【作者有话说】
好喜欢朋友们聚餐!
陶然的结局就是从大明星变成陪酒公关,但是不细写啦,因为小渡和明总都不是那种落井下石的人。
对方得到应有的惩罚就好了。
但行好事
“看什么?”
明霁的声音贴着他的耳廓响起,“就那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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