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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侍从的职位,男爵的意思,是让他陪着男爵的大孙子在府里学弓剑。
“男爵大人叫我后天进府。”
乔治还是挺高兴的,毕竟前程有望,可他也有些担忧,毕竟家里的帮手少了。
“别担心。”
安妮瞧出来,出言安抚,“等我把酒酿好了,打算在城外开一家店,我们都搬过去,这样就可以常见到了。”
“那太好了,乔治,你明天去镇上买几套像样的成衣吧,免得去了府里人家瞧不起你。”
伊莎贝拉说罢,从卧室里把针线篓子都拿下来。
“骑装要有一套,锁子甲也要有一套,祷告日穿的黑袍,以及平时穿的披肩袍。平日要用的手套,箭袋,水囊,要是衣服大了一点儿也没关系,拿回来我给你改改。”
伊莎贝拉对穿戴打扮这方面的研究颇深,就连安妮也听的一愣一愣,连忙让伊莎贝拉去仔细列一条单子,明日好去街上买来。
乔治的行装收拾了很大一箱,花费着实不小。
光是可能会用上的锁子甲,就要了八十个铜钱,加上骑装,长靴,共花了三个银币。
出那日,姐弟借村子里的顺风车去镇上,安妮解开钱袋给他抓一些,送到男爵府外,随着高耸的哥特式雕花铁门紧闭,人影都看不见了,安妮才离去。
夏日里蜜蜂要常熏,一刻也不叫人停留,又得赶回家伺候那一屋子的蜜蜂,安妮割了一小罐子蜜糖。
回家后,伊莎贝拉还在窗边做针线活儿,只不过抱怨起了楼梯下传出刺鼻的酵味。
被这么一提醒,安妮才想起封着酿了许多日子的酒。
次日,黎明的日出地照向院子里的鸡窝,里头依偎着两颗洁白的鸡蛋。
一个清晨的功夫,她叫伊莎贝拉帮忙,用甑锅蒸馏出来一大桶白酒,酒体清澈,略微黄。
她浅尝了点滋味,辣烘烘的味道从喉咙一直蔓延到胃,粮食的香味馥郁满鼻,虽然度数没那么高,但在这个时代也算得上傲视群雄。
树林里以往安妮看不上的红皮小西梅,口感有些酸,但果肉却软,无毒,但本地人不吃,长在细枝小刺的灌木堆里。
盛夏阳光好,如今这些西梅肆意生长,安妮又拎着篮子出门,把这些西梅尽数摘回家。
蜂蜜拌西梅蜜渍,再倒上一罐酒浸泡,以稻草和黄泥隔绝细菌封存。
这便是西梅酒了。
…
丁戈的港口已经初具雏形,封建主的力量庞大,港口工人没一个敢偷懒。
伯罗萨男爵带着儿子孙子出行,参加神殿的动工祈祷,乔治穿着一身崭新的靛蓝色棉披肩袍,头戴小帽,跟在其他两个侍从身后。
进入男爵府这些日子,乔治过的格外充实。
先是学规矩,男管家带着学了三日,包括行走坐卧,吃饭的礼仪,穿衣的礼仪,见了贵族们行礼的姿势。
再就是跟着男爵的孙子一起上课,包括骑术,经书,算术。
男爵的孙子调皮捣蛋,但与乔治曾经打交道过的乡野小子比起来,还是不算什么,乔治出身乡野,身上有股野气,总能跟主子混到一起去。
港口的另一头,安妮也走进了热闹的城外集市。
丁戈镇是有石砖城墙围起来的,但在城墙外,靠近老岸口的那一边,有自然形成的集市,集市由五条泥泞的土路交叠产生,比城内集市的规模还要大。
但这里没什么商店,大多都是酒馆,面包店,餐馆,还有客栈,客栈也就是这个时代集吃喝住娱乐为一体的酒店,体量有大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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