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三章 混合人(第2页)

宋园园头垂下去,“只不过,爸爸不愿意。”

“为什么不愿意?”

宋瑾满是心疼,“不能走动,多可怜啊!”

“爸爸说,那样更可怜,像是自己的脑袋受制于一副机器!”

宋园园学着爸爸的口气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有血有

肉的皮囊终究比没有感情的机器好!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我渐渐明白,爸爸是想做个纯粹的人。也许,在他心里,最欢喜的是很久以前只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

宋瑾一下不晓得说什么,或许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终究不能代替别人做决定,“这个……”

宋园园喃喃低语,“未来很多人,可能也不算是人了……毕竟,人和其它生物的基因融合,采用基因混合改造技术,形成的人不再是简单的人。未来人给自己一个新定义,叫‘混合人’!”

宋瑾重复了一遍那三个敏感的字,“混合人?”

“万物皆可混合,是人非人,是兽非兽,是机器非机器……你想和什么生物混合,混合成什么样,都可以!”

冷风袭过,宋园园搓搓小手,“奶奶,你能想象得到,未来的混合人聚在一起时,那些奇异的面孔聚集时,可能让你感觉是在一个动物园!”

宋瑾打了个寒颤,“我无法想象!”

“未来的人,确实无法让你想象。因为混合出来的东西,最后可能没有半点人形了!比如海族的人,生活在深海里,他们必须都有鳃,否则无法长时间在水里待着。但他们也不会仅仅满足只有鳃,会想要更多!”

宋园园淡言,“所以,海族人好多都是鱼形。鲨鱼、鲸鱼……你以为看到的是鱼,其实是人。可惜,没多少人的基因了。或许,就是因为没有多

少人的基因,才越显得没有人性吧!”

宋瑾微低眸,“你们地族,应该不用鳃吧!”

“想要的话,自己觉得好看,都可以改造!”

宋园园说,“我们地族需要一双猫眼,因为我们长期生活在地下。光亮不足够的时候,猫眼就非常有用了!”

“唔!我小时候在舅舅家住,他家养了一只猫,晚上那猫的眼睛亮亮的!我舅舅说,猫能在晚上看的清楚,才能捕捉老鼠!”

宋瑾试着说出自己的理解,“你们改造猫眼,是因为想在黑暗中视物吧!”

宋园园回应,“有这么个原因!不过,其实猫眼并非夜视最好的眼睛,它只是感知微光的能力比人好。真要到了完全黑暗的时候,猫是看不见东西的。有些夜视动物的眼睛比猫眼更好用,因为它们捕捉的光谱更广!”

宋瑾不大懂,“啊?什么叫光谱更广?”

宋园园微先解释,而是反问,“光是一种波,知道吧?”

宋瑾点头,“恩,物理课教过!”

“光波有长有短,平日里人类肉眼可见的光称之为可见光波段,而有些动物的眼睛是可以捕捉到除了可见光波意外的其它波段!所以,那些动物捕捉的光谱更广。比如,人的眼睛是看不到紫外线,但有些动物的眼睛可以!”

宋园园顿了顿,又说,“但我们地族人就是喜欢猫眼,最根本的原因是……”

“什么?”

“好看!”

宋瑾忍不住笑了笑,“你们

还挺臭美!”

热门小说推荐
谍战:我的绝密生涯

谍战:我的绝密生涯

简介关于谍战我的绝密生涯在归国的游轮上,红党地下特工杨崇古无奈之下,卷入了复兴社特务处与日本特工的暗斗。为了保全自己和组织的安全,顺利完成组织交代的各项任务,杨崇古披荆斩棘,步步为营,屡次周旋于军统日特及76号的同行之间,只为祖国的胜利,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1936年4月,在一艘法籍的游轮上,故事就此展开...

斗罗之光暗之刃

斗罗之光暗之刃

你光信刮痧和我暗信有什么关系看着自己觉醒的武魂,李信不禁陷入了沉默。s给我投了推荐票的大佬们,谢谢咯...

惊呆!我在星际虫族写文求生

惊呆!我在星际虫族写文求生

简介关于惊呆!我在星际虫族写文求生穿越黄蚊写手雄虫x傻缺帝国皇子雌虫韩凌穿越到星际虫族,得知自己是稀有雄虫。如果身份暴露,他就要被人囚禁起来,精疲力尽直到死亡。为了谋生,韩凌只能重操旧业,写起了小说。恰好,同居的室友,为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灵感。不久后,星际虫民现,怎么除了这类书之外,还有一本书这么畅销?叫什么韩凌写书写到一半,就被主脑抓到。在精疲力尽,与被圈养的选择中,韩凌另辟蹊径。我写书,能赋予角色灵魂,各位大佬请稍等,我这就让书里面的雄虫活过来,让他们陪你们玩。...

重生后,我靠卖萌拉拢人心

重生后,我靠卖萌拉拢人心

简介关于重生后,我靠卖萌拉拢人心青梅竹马爹系无极品亲戚细水长流柳欢只是手撕了一个渣男,没成想醒来变成了一个被人丢掉的奶娃娃。更神奇的是她居然有奶娃娃前世的记忆。原主是捡来的童养媳,看过一次外面的世界后就对苏家各种不满意。偷走苏家钱财,害的苏家大哥惨死母亲眼瞎姐姐被迫嫁给傻子,最后被男主折磨致死,害人害己。为了不让悲剧重演,她从奶娃娃开始就抱大腿。誓要对苏家好,改变苏家人和自己的命运。让男主苏熠做她的靠山,等他娶妻后去游山玩水,浪迹天涯,想想就潇洒。只是,为什么男主的妻变成自己了?苏熠坏笑不是童养媳吗?...

流产后,宋爷醒悟跪抄佛经千百遍

流产后,宋爷醒悟跪抄佛经千百遍

简介关于流产后,宋爷醒悟跪抄佛经千百遍自小骨子透着清高的沈吟,做了这辈子最大胆的事情。为了母亲的医药费,她上了顶级阔少宋慕暄的床人人都吃嘲讽她痴心妄想,正主一来,这只金丝雀就得乖乖让位。可她眉间的桀骜却从未消失。直到宋慕暄亲手给旁人带上求婚戒指,她毫不犹豫转身离去。三年后重逢,她不再是那个懦弱的小角色,手握无数大牌,还是冷氏家族唯一的继承人。现在,痴心妄想的人,换成了宋慕暄。沈吟觉得,自己跟所谓的上层阶级不是一类人,只是她更会藏,更会伪装,从前失去的东西要想拿回来,那就要比他们更虚伪!...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