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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第1页)

我到塔希提岛后很快遇到了尼克尔斯船长。一天早上,我正在旅馆露台上用早餐,他朝我走过来,做了自我介绍。他听说我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感兴趣,就自告奋勇地来找我聊聊关于他的事。塔希提岛上的人和英国乡间的居民一样,热衷于闲话家常,我只随便同人打听过斯特里克兰德的画,这消息就不胫而走。我问这位陌生的客人是否已用过早餐。

“是的,我一起床就喝了咖啡,”

他答道,“不过我并不反对来杯威士忌。”

我叫来旅馆的中国侍者。

“你是不是觉得这会儿喝酒有些太早?”

船长问。

“那该由你和你的肝脏拿主意。”

我答道。

“其实我平时很少喝酒。”

他说着,给自己倒了大半杯“加拿大俱乐部”

牌威士忌。

尼克尔斯船长在微笑的时候,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发黑的牙齿。他的个头不及中等,身材瘦削;剪得很短的头发已经斑白;嘴上的白胡楂十分凌乱,看来他有好几天没有刮脸了。他脸上有很深的皱纹,脸色由于长年暴晒而成了古铜色。他的蓝眼睛很小,目光狡黠,随着我的手势迅速移动,可以看出他是个老江湖。但是那会儿他很热情,很友好。他穿一套邋遢的卡其布套装,双手也真该好好洗一洗了。

“我和斯特里克兰德很熟,”

他说着,把身子靠在椅背上,点燃我递给他的雪茄,“他能到这儿来还是我帮的忙。”

“你最开始是在哪儿认识他的?”

我问。

“马赛。”

“你在马赛做什么?”

他讨好似的朝我笑了笑。

“啊,我当时境况不太好。”

从这位朋友如今的样貌来看,他的境况并没有什么改善。我决定和他交朋友,尽管和这些流浪于南太平洋岛屿的人打交道总要付出些代价,但通常都会得到他们的回报的。他们很容易接近,和你说话时殷勤友善,也很少摆架子,只消一杯酒,就能让他们对你坦诚相待。想和他们混熟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你愿意听他们天南海北地闲扯,这样不但能赢得他们的信任,还能使他们对你心怀感激。闲谈是他们生活中最大的乐事,因为他们认为这可以证明他们的文化和修养。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谈话风趣,富有阅历和想象力。在他们的谈话里并不是没有一点儿夸大和欺骗的成分,但他们会尽量遵守法律,尤其是在法律具备有力支持的时候。和他们玩牌是很危险的,但是他们善于耍弄计谋的头脑又使这最有乐趣的游戏增添了刺激感。我在离开塔希提岛前,已经和尼克尔斯船长混得很熟,同他的交往令我增添了许多人生阅历。尽管我请他享用了很多雪茄和威士忌(他从不喝鸡尾酒,因为他自称很少饮酒),尽管他像是为了给我面子才温文尔雅地同我借钱,好几英镑因此从我的兜里转到了他的口袋,我仍然认为他带给我的乐趣远超过我付出的代价。事实上他是我的债主,如果我从职业良心出发不偏离主题,只用寥寥数语就把他介绍完毕,那么我会觉得太对不起他了。

我不清楚尼克尔斯船长当初离开英国的原因,因为他总是对此避而不谈。直来直去地提问对于他这种人也是很不明智的。从他的话语中我能隐约听出他当时遭受了厄运和冤枉。他显然把自己视为法律不公的受害者。但我在想象中,总是把他和诈骗或暴力一类的事件联系在一起。在他说到英国当局在执法时太死板时,我同情地对他表示赞同。但令人欣慰的是,虽然他在故土有过不愉快的经历,但这并未减损他的爱国热情。他总对我说,英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无论对于美国人、英属殖民地人、达哥人[1]、荷兰人还是卡纳加人[2],他都优越感十足。

但我不认为他是幸福的。他长期消化不良,嘴里总是含着助消化的药片,每天上午的胃口都很差。若只有这一桩病痛,倒不至于伤害他的精神。他生活里还有一件更不幸的事。八年前他草率地娶了一个女人。对于某些男人,慈悲的上帝已经宣判他们注定要成为单身汉,但是他们其中的一些人却由着性子,或是迫于环境,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再没有人比这种结了婚的单身汉更值得同情的了。尼克尔斯船长就是这样的人。我见过他太太,我认为她不过二十七八岁,但有些人总让人猜不透他们的年龄,他们二十岁的样子和现在相差无几,到了四十岁也不会比现在衰老。她留给我的印象是皮肤紧绷,身体瘦弱,长得并不好看,嘴唇薄成一条线,皮肤紧紧地包着骨架子。她很少露出笑容,头发紧贴着头皮;衣服也紧贴着身体,愣是把白斜纹布的衣服穿出了黑色邦巴辛绸[3]的效果。我不明白尼克尔斯船长为什么会娶她,娶了她之后又为什么不离开她。或许他经常想要离开她,但他的悲哀在于总也成功不了。不管他跑得多远,也不管他躲藏得多好,尼克尔斯太太总像宿命一样如影随形,像缺失良知一样不懂得悲天悯人,迅速来到他身边。他避不开她,就像因离不开果一样。

老江湖同艺术家或绅士一样,不属于任何阶级。他们不会因无业游民的粗蛮无礼而难堪,也不会因王公贵族的繁文缛节而被束缚。但是尼克尔斯太太出身于一个近来名声渐响的阶层,人们称之为中下层。她的父亲是个警察,而且我敢说还是十分能干的那种。我不清楚她为何对船长紧抓不放,我不相信是出于爱情。我从没听她说过话,或许她和她丈夫单独相处的时候很健谈。无论如何,尼克尔斯船长对她怕得要命。有时我们一起坐在旅馆的露台上,他都能察觉出她出现在外面的大街上。但她并不叫他,好像压根不知道他在这里,只顾安然地来回踱步。这时船长就会感到浑身不自在,他会看一看表,叹一口气。

“唉,我得走了。”

他说。

到了这种时候,任何幽默的话或者威士忌,都留不住他。要知道,尼克尔斯船长可是对飓风都能沉着面对的人;只要给他一把手枪,他就敢和十二个黑人较量。有时,尼克尔斯太太也会派他们的女儿——一个面无血色、总是哭丧着脸的七岁女孩——到旅馆来。

“妈妈找你。”

她带着哭腔说。

“好的,好的,我的孩子。”

尼克尔斯船长说。

他马上站起来,带着女儿回家了。我认为这是精神战胜物质的极好证明,所以此处虽然跑了题,却还是提供了一些教益。

[1]意大利人和拥有西班牙血统人的泛称。

[2]波利尼西亚人的别称,特指从太平洋诸岛到英国殖民地干活的工人。

[3]邦巴辛绸,一种用经毛纬丝织成的平纹或斜纹纺织品,通常为黑色,常用于制作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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