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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的什么神经,她自嘲地想,嘴里随口说,“三妹打算去学生物,我总觉得是我刺激了她。”
正如小说家言,怜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也觉得自己不争气,既放不下荣华富贵,又不肯出力争取。”
道理全知道,做到却是难。
徐仲九脱下大衣,替她披在身上,“我们走走?”
问是问了,没等她回答他已轻轻带着她沿着小道向前走。他柔声道,“你啊,何苦为难自己。我们不过一凡人,青春有限,想过好日子也是理所当然。何况你家里又是这么个情形,要是不按长辈的安排过,恐怕家庭也不会再供养你,何苦把事情闹到难以收拾,伤了彼此的感情,最后两败俱伤。友芝不是你,自然体会不到你的处境。至于我,倒是很理解的。”
尽管披着大衣,明芝仍打了个寒颤。徐仲九从裤袋里摸出一个小扁壶,递给她鼓励地说,“喝一点,是酒。”
她贪心地喝了一大口,温温地尝不出味道,然后火线顺着喉咙一直滑下去,坠到胃里,轰地点燃了一团火,烧得全身都热了。
“什么酒?”
“伏特加,老毛子男男女女都喝,喝了就不怕冰天雪地。”
酒劲直冲上来,明芝的鼻子不由自主皱成一团。她按住鼻子,嗡声嗡气地说,“难喝。”
不如家里的米酒、桂花酒,香甜可口,细密绵长。
徐仲九也喝了一口。他收好酒壶,“刚才我们说到哪?”
明芝的喉咙口酝酿着一个酒嗝,她怕自己会失礼地打出来,使劲地咽了几口口水,才慢腾腾地说,“刚才你劝我不要自寻烦恼。”
酒精折腾着她,她突然加快了语速,“九哥,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贼养儿子会掘洞,我看我恐怕像了我妈。”
最恐惧的事一旦说出口就停不下了,“我娘跟父亲结下私情,未婚先孕,可见生性轻浮。而我呢,明明已经定亲,却仍然时时想着别的男人,实在不是个东西。”
她抬手给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第二记要打下去时被徐仲九抓住了手。
“明芝,你还不如打我,是我故意招惹你,时不时在你身边晃来晃去,故意关心你,照顾你。明明知道你心里的苦闷,故意引得你更烦恼。给不了你安定的日子,我就不应该挑逗你,要打也应该打我。”
他抓着她的手用力挥向自己面颊,打得脸侧了过去。
他俩似乎被这一下给吓住了,怔怔地对视着。
明芝用指尖碰了下他的嘴角,黑暗里看不清,好像有点异样。
指尖粘糊糊的,果然是血。
她呆了半晌,心灰意懒,“你又何必……”
痛是在他身,可她心里会好过吗。
明芝垂下头,转身往光亮的地方走,“我们回去吧。”
没走两步,她被他从后拥住了。他张开强健的双臂,把她重重地抱入怀中,火热的吻落在她的脖间。他轻声呢喃,“明芝……我是明知故犯。”
明芝闭上眼,酒精彻底击破了她的防线,无力思索,不能动不能想,唯有接受。
脸上微痒,直到那点痒一溜烟掉在脖子里,化作冰凉的一点,她才意识到,她哭了。
明芝陷入神昏颠倒的恋爱中。
她藏着这点秘密,一颗心晃动不停,险险地将要漾出。当别人的面,她不敢跟徐仲九的目光接触,怕碰上了会露馅。可她又舍不得不看他,越看越好看。他眉毛浓秀,眼睛不笑也像在笑,坐下时腰背挺直,堪称坐有坐相的典范,走动却是矫健轻快,猎装式外套衬得他肩宽腰细,是个倒三角的好身材。
要是被人发现的话……明芝根本不敢往下想,也许父亲会打死她。她觉得父亲宁可打死她,也不会让她如愿。她更不敢想的是沈凤书的反应,一下子被两个人背叛,他会怎么样?无论对徐仲九还是她,他都不能再好了。
她对自己说,这是一场短暂的恋爱。友芝的求学将在旧历年前结束,等回了梅城自然就不会再有这些了。在家里,季太太有无数双眼睛,甚至在这里也有,福根和他老婆,可不就是她伸得长长的腕足。明芝不知道下人们有没有看出端倪,也许没有,毕竟她和徐仲九在人前都很注意,应该没露出任何痕迹。不过出了门,就不一样了。
元旦假日,初芝做领队的中西女校歌咏队去南京参加汇演,季家的老老小小都跟了去,一则为初芝鼓劲,二则借此机会观赏提灯大会。友芝懒得来回奔波,便和明芝留在上海,而沈家的五少爷一直留在旅馆没回去,徐仲九理所当然做了他的陪客。
说是这样说,但有许多时候五少爷只是需要徐仲九向五少奶奶做个交待,并不需要他在旁边一起玩,所以徐仲九还是有不少空暇时间。这天他带了明芝去看戏。
季家没有看戏的习惯,只在大宴亲友请一班戏热闹热闹,其他时候更喜欢西洋音乐。一家之主季祖萌认为中国的传统戏文大多以才子佳人为主题,不宜女儿们的成长,因此老太太虽然喜欢绍兴戏的婉转动人,还是忍痛割爱了。
管得了家里管不得外头,初芝她们多多少少也知道几折出名的戏,但小孩子哪里静得下心听咿咿呀呀,所以不看就不看,谁也不觉得有什么损失。明芝听徐仲九说是看戏,还暗暗叫了一声苦。她没有鉴赏能力,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才不会中途睡着。最好是锣鼓喧天的那种,至少一旦睡意弥漫,尚可借声响提个神。
谁知去到才知道是新式文明戏,现在叫话剧的,这个在学校也很时兴。明芝就读的学校里,学生们曾经排练过《哈姆雷特》,初芝本想反串王子,因为身高的原因只能扮演奥菲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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