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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声的,短啼的,各自为政,喧哗不已。
方轶楷又去摩托车那捣鼓,拎过来一些矿泉水和自热饭菜。孟存汝看着他把应急灯打开,拆开自热饭菜的包装,倒出矿泉水,将饭菜包好加热。
方轶楷瞥了她一眼:“没有见过?”
孟存汝盯着自热水包看:“见过的——你没吃晚饭?”
方轶楷指指摩托车:“车子运来的路上出了点意外,这破车还是我拿下午的山地车抵押才借到的,哪儿有时间去吃饭。”
孟存汝“哦”
了一声,想起他骑着车子自山道冲下的样子,没再继续问,两人便沉默下来。
方轶楷带来的自热饭菜是随便在附近超市买的,口味单一,只有最基本的雪菜炒饭,加热后的炒饭虽然冒着热气,卖相却一点儿也不好。
他吃得很快,不是那种因为饥饿而导致的快速,单纯只是效率高,连嘴巴都没有张很大——又或者说,漂亮的人天生就是这样幸运,无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
孟存汝看了看时间,8点52分,时间快到了。
方轶楷显然也注意到了,快速地把吃过的饭盒筷子收拾掉,扶着孟存汝找了一处方便观看的地方。
手指从她胳膊上离开时,他甚至能感觉到她身体微弱的颤栗。
这在刚才他要求她扔了拐杖上车时候就已经觉察了——孟存汝实在是一个很爱从过往里吸取经验教训的人。
只是这么循规蹈矩,观念死板的人,居然还是跟着自己出来了,方轶楷觉得又可笑又可悲。
人心不足蛇吞象,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没钱的要发财,有钱的还偏就喜欢穷折腾。
孟存汝脸上倒是很镇定,从她坐的地方往下看去,正好可以看到最崎岖的那一段山道。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山道上陆陆续续开始有人聚集。
9点整,上山下山的路都被人自发封道了,方轶楷等得无聊,突然道:“吃过草根吗?”
孟存汝“咦”
了一声。
方轶楷掏了把小刀出来,走到一边的草丛中挖了一会儿,带出来一根裹着泥沙的肥壮草根。他就着路灯的微光,把粘了泥土的外层薄膜剥掉,露出白色的草根。
“尝尝看?”
孟存汝接了过去,方轶楷做了个往嘴里塞的手势:“挺甜的。”
她犹豫了片刻,将草根放入嘴中,轻轻嚼了两下。
确实有甜味,但是更多的是泥土和青草的气息。方轶楷看着她谨慎的表情失笑,刚张开嘴,下方传来沉闷的引擎声。
有人大声喊:“必胜,饿狼必胜。”
时间不偏不倚正好9点一刻。
孟存汝含着草根,微微俯身,就能看到山道崎岖处,两辆并行的跑车时隐时现地山道上穿梭。
引擎声越来越大,欢呼声也越来越响,白色的跑车终于开始超车,每一次漂移都紧擦着山壁,先是一个车头,最后是一整辆车,冲上山顶的小平台时,他已经整整甩开对手两个车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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