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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幼瑾下意識地用手指去夠自己的鼻尖,確實出了汗。被一個比自己小八歲的人說自己像個小孩子,心情實在很複雜。她在心裡說,難道你不是嗎?在這種節目裡,隨便做個遊戲都這麼認真地炫技。她沒問於戡為什麼自信他畫的某個場景會讓她馬上想到對應的電影,她覺得答案未必是她想要的。
在鏡頭前,她什麼都沒說,她甚至忍住了好奇心,沒問於戡為什麼突然戴了墨鏡。
節目組剝奪了於戡開車的權利,他們的代步工具變成了步行以及自行車。
兩人騎車,一前一後,譚幼瑾在前,於戡在後。
於戡對譚幼瑾說:「我十五歲第一次來這個城市,為了能趕快熟悉,我用了幾天時間,騎車把整個城市轉遍了。」他熟悉這個城市的每一條街,甚至比本地人還熟悉,因為一般的本地人只了解他所在的那一個區。但他經常跟著父親搬家,所以好些區都熟悉,早先導航還不普及的時候,有人跟他問路,他指得都很準。但即使這樣,他也感覺自己是個外來人,因為這個城市裡沒有自己的房子。
他是買下譚幼瑾租住的房子時,才算真正有了一個自己的房子。但在房東賣那房子之前,他確實沒有一定要買房的想法,他本來想的是靠拍網大攢一些錢,將來想拍什麼拍什麼,反正通過網大的訓練,他最擅長的不是拍電影,而是控制成本。他想拍一部自己想拍的片子,小成本也可以拍,完全不受別人的控制,想拍什麼就拍什麼。但是他也不知道怎麼想的,那天突然想去看房,本來是看一看,但鬼使神差就定了。他攢的錢全都變成了房款。
聽於戡這麼說,譚幼瑾想起十六歲那年,高考結束,她也是騎車在這個城市轉了好些天,之前的這麼多年,每天都在忙學習,都沒完整地把這個城市看過一遍。
但是即使這樣,她感覺自己也不如於戡熟悉,每一條小巷子他都能說出來歷,像在這個城市生活了多年。
「你真的是十五歲才來這裡嗎?可我覺得你比我還熟悉這裡。」好像於戡才是真正的本地人。
於戡笑著說:「我在你二十三歲那年來的這兒。」
譚幼瑾聽了,想到二十三歲的自己,那年她正在讀博。周主任告訴她專心學業,暫時先不要考慮婚戀問題。她確實沒考慮,因為根本沒時間考慮。
那年,他們彼此都不認識,彼此都忙著自己的事兒。
【??作者有話說】
第22章第22章
◎抽象◎
途徑一家點心店,譚幼瑾多看了兩眼,她打小喜歡吃這家的點心,不過這兩年不知怎麼就網紅起來,店門口總是排很長的隊,偏偏還沒入駐外賣平台,這兩年她一次都沒吃過這家的麥芬。
其實別家的麥芬也未見得差,但因為一直吃不著,在記憶里愈發美味起來。
下午他們按照節目組的安排去了一家陶藝店,捏出自己眼中的對方,譚幼瑾捏的於戡比較抽象,於戡問她,我在你眼裡就長這樣嗎。譚幼瑾有點兒不好意思,因為於戡捏的她倒很像那麼回事。她笑道,是我手拙,不能捏出你十分之一的美貌,只能勉強捏出個人樣。末一句像罵人似的。她說完才意識到。她不是個精通說話藝術的人,但平常說話很注意界限,除非故意,一般不會冒犯到誰。今天說話過於放鬆了,甚至有一刻忘記了鏡頭。
於戡不以為忤,盯著譚幼瑾製作的泥人看,看了好一會兒,稱讚道:「確實很有人樣。你要是女媧,捏出的世界肯定比現在要精彩。」
譚幼瑾隱約覺得於戡在嘲笑自己,她要是女媧,這世界審美的標準恐怕要顛倒了。她沒搭於戡的話,打量著自己的作品,試圖做出些改良。她一眼都沒看於戡,她太知道她長什麼樣。然而理論和實踐是兩碼事。她能就他的相貌特徵以及神態描述上千字,但實踐起來,只能概括為四個字:勉強類人。之所以能夠類人,是因為她對於戡的身材比例把握得很準確。
於戡再次看著譚幼瑾捏的自己笑道:「你的作品很有思想性。」
出了陶藝店,兩人去小餐館吃晚飯,步行過去。雖然天氣預報預告今天又有雪,但兩人都沒帶傘。於戡鑽進一家便利店買了一把傘出來。他嗖地一聲打開傘,撐在譚幼瑾頭上。傘完完整整地落在譚幼瑾頭頂,雪花落在於戡頭上。
黑傘將白色雪花和譚幼瑾的頭髮隔絕開來,這情形讓她覺得有點兒怪,好像於戡是她的保鏢。
譚幼瑾不得不提醒:「這傘夠遮兩個人。」
「但我沒有雪天打傘的習慣。」
「那我自己打。」
「我的手不怕冷。」
譚幼瑾的手確實很怕冷,但她也不習慣別人淋著雪為她打傘。不過她知道於戡有時候很固執,她不願為了這點小事和於戡爭。
於是譚幼瑾說:「如果不是大雪,其實我雪天也不習慣打傘。」
於戡按了雨傘按鈕,撐著的傘迅合攏。雪花落在譚幼瑾的頭髮、外套上,她抬頭看天,雪花往她的眼睛裡鑽,她眨了眨眼睛,鞋子在落雪的地面上留下一個個腳印。她往旁邊一瞥,也看見了於戡的腳印。
譚幼瑾聽見於戡說:「每到下雪天,我總覺得有好事發生。」
譚幼瑾只是閉著嘴笑笑,沒有問於戡這些雪天遇到了什麼好事。因為一說話,雪花就會往嘴裡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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