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仙缘秘境,是什么?】
他低下头,眼睛微微睁大,诚恳发问。
就在那里,层叠的衣衫下,一只红线勾勒的蜉蝣趴伏在他的胸口上,代替他原本的心脏,玄幻地维持着他的生命。
——陈默,代号精神病,原蓉城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患者,后被秘密组织黎明吸纳,因其特殊的听音能力,成为黎明的头号狙击手,执行任务超两百次,最后一次任务时,为救一只黑色猫咪,被一颗超远距离步枪弹正中心脏,享年二十二岁。
按照胸口这只名为“重明”
的蜉蝣说法,他重生了。
重生在一个与原本的现代社会截然不同的修真世界,这里有仙人飞天、神兽遁地,云中楼阁、水中宫殿……数不尽的奇景幻象,只看陈默能修行到哪个境界。
陈默听了,也很是憧憬,于是询问胸口这只小小蜉蝣:我该如何修仙?
蜉蝣答:我也不知道。
于是,陈默知道胸口这个漂亮的红色纹身,除了偶尔能陪他说说话以外,别无他用。
刚穿越来时,陈默还因为重明的描述而对这个奇妙的世界充满幻想,但仅仅不到三天,幻想就破灭了。
因他穿越而来的地方,既不是宗门圣地,也不是富贵王城,而是一处小小的商业小镇,镇名“灵犀”
,据说早些年有仙人“灵犀一指”
,在这里展开惊世一战,因此得名。
但这事已经过去两百多年,印着“灵犀一指”
指痕的名胜都成了古迹,镇子名称的由来都快没人知道了,更遑论修行之路。
不仅如此,陈默还因为古代常识严重匮乏、兼之专业不对口,在镇上找不到工作,沦落到了讨饭的地步。
虽然讨饭对于陈默这种精神病来说,也是个非常新鲜的职业,但是这职业经常吃不饱饭,这就让特殊重生人士、生命仅由一只蜉蝣维系、经常容易饿的陈默非常难受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就在陈默打算重返山林,做个原始人时,他被一个当地有名的富商看上了。
当然,他不是说要去吃软饭了,那个富商之所以出名,就是因为欺男霸女、恶贯满盈,陈默就算再神经病,也不至于想去吃苦。
他说的天无绝人之路,是说就在他即将为民除恶之际,有个善良的富家少爷从天而降,不仅惩治了富商,还顺带把他捎在了身边。
富家少爷名叫金延玉,金陵人士,因从小对寻仙访道有着异乎寻常的热爱,时常组织队伍外出寻仙,截止遇到陈默为止,已经寻了七十五次仙,破除了七十五次封建迷信,打击了三十四处黑恶势力,但依旧保持着对修仙得道的热爱和执着,可以说非常励志了。
这一次,他路过灵犀镇,刚好遇到富商想买陈默回去做书童,灵犀镇镇民虽说都不愿意招他做工,但也不至于眼睁睁看他落入虎口,于是纷纷暗地里使绊子,让富商几次吃瘪。
金延玉见了,以为是陈默身怀灵异,将他收入了寻仙队伍,还把想要和他竞争的富商送入官府,没几天那富商就销声匿迹了。
队伍里其他人对陈默身上的“灵异”
心知肚明,但后来得知富商的恶行之后,认为陈默确实有几分运气,没对此多说什么。
唯独青山派两兄弟,在陈默来之前是最受金延玉仰仗的武林高手,陈默来之后,可能因为金延玉本身有点颜控的原因,地位一下子飙升了,还无偿得了几枚仙果,让这两人着实有些胸气不顺。
新书发布会沉寂了近一年,血隐的新书终于出炉了,惭愧。新书定名遗魂传说书号(编辑说书名有点渣),讲的是一个音乐学院的学生在异世界用音乐混世的故事。...
作品简介穿越到1947年的吴光耀,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继续跑路,来到了香港。第一步就是走‘四叔’李兆季的路,开金银铺做外汇第二步走东瀛ykk的路,进口德国自动链牙机...
年代甜宠爽文双洁穿书唐初夏,胸大蜂腰大长腿,一张脸更是又纯又欲,可惜是个疯批美人!顾北淮,肩宽腿长公狗腰,教条刻板能力强,私下却是桀骜不驯狂傲至极!谁都知道顾北淮最厌恶的就是青梅竹马的唐初夏,而且两个人见面就互相嫌弃。在所有人眼中,就算是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俩人,也不可能凑成一对。谁知大院组织的相亲会上,妩媚动人的唐初夏被人抵在墙角,而动手的竟然是老古板顾北淮。不是喜欢我的吗?他双手死死地握住唐初夏的细腰,就听见唐初夏在他耳畔轻语领了证,让你亲个够可好?...
好不容易走上人生巅峰的李南风,万没想到这一生会突然中断在晏衡那黑心竖子的手上,醒来后她准备了长达四十页纸的人生攻略,矢志要为己除害...
时玉穿进一个男主种马肉文vs女主n肉文的世界里,她表示天下风云出你们,任你们打个昏天暗地,我只要安安静静做我的美食就可。啥男主要吃麻辣小龙虾女主要吃鲜奶蛋糕男配要吃肥肠卷女配要吃秘制烤翅...
江淮安穿越到鬼神林立的天玄大6,成为一名风吹就倒的文弱书生。幸好他有一个可以无限转职的系统。当江淮安显露真身之时,无数鬼神只能在一旁瑟瑟抖!该死的家伙,明明可以手撕鬼神,却总说自己只是一名书生!难道我不是书生?难道我的诗词没有流传千古?难道那纵横三千里的浩然正气不是我的?暴力书生我能无限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