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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张单人桌订单的用户名极为熟悉,麦麦早就认识,是何信的。
这两周,何信近乎天天都来,在麦麦的介绍下认识了全部的在岗猫咪。麦麦也逐渐摸透这位常客的爱好,知道他每次都点什么套餐。
能够拥有这样忠实的顾客,猫颇为感激,深感荣幸。
另一单的用户名则从未见过,一串儿很长的英文。麦麦很严谨地登记下来。
下午一点,id为一串儿英文的预订人站在猫咖门口,按响门铃。
“来了!”
麦麦熟悉的声音隔着道门传出。他穿着拖鞋跑出来,等看清门外是谁,表情一愣。
程凛知道猫不愿意让他来上班地点,他扒住门框,说:“来随便看看。你就当我不存在,不会打扰你工作的。”
本以为猫会多少露出点不乐意的神情,未想麦麦显得非常高兴激动:“好呀,欢迎光临,快进来吧!这里换鞋套!”
屋里有两桌客人,一桌是学生,另一桌是年轻男女。程凛经过时无意看到男方微秃的头顶。
不知猫出于何种考虑,将程凛安排在了最角落的位置,没给菜单就走了。桌上也没个二维码的。
人类为履行不添乱的承诺,只能四处打量,沉默坐着不吭声。
有一桌散客刚走,麦麦安置完家属,开始拿着抹布奋力擦收拾完餐具的桌子,神情极为专注努力,甚至哼哧哼哧,像在给桌子抛光。
天哪。程凛痛苦地想,这家伙在家里可是连抹布都没怎么拿过。
那脑袋上的三角巾帽子更是浓墨重彩。丑是不丑,就是显得麦麦很可怜,像个十八世纪英格兰面包店里被老板剥削的、早上起来脸颊会有煤灰的学徒。
猫怡然自乐,擦完桌子就进了后厨,过了会拿小托盘端着吃的喝的来到程凛桌前。
“我还没点单呢。”
程凛说。
“啊。请你吃。”
麦麦眼巴巴看着他,说,“这个是我做的咖啡,就是店里没法拉花。还有这个是店里最受欢迎的蛋糕,叫彩虹千层。它每层蛋糕的颜色不一样的。”
猫把吃的喝的放到程凛的桌上,又问:“你还想吃什么?我给你拿。”
“这么贵,都你请我吃啊?”
程凛抬头看着他问。
“嗯,老板从我工资里扣就行了。”
麦麦忠心耿耿看着主人,答着答着有些出神。
这距离太近,他又想亲程凛了。
麦麦早发现,无论人类还是猫咪似乎都美丑有别。但在这方面他又迟钝了些,例如咖啡店里的猫咪都不喜欢毛毛,觉得他一身寡淡的白不够美观,又极为追捧颜色鲜艳的玳瑁三花。
可他看毛毛也很漂亮,浑身雪白,一根杂色的毛都没有,就像刚下的新雪。
而荣荣随口说过程凛长得挺像一个男明星。他看了,认为不像。
不过不妨碍他认为程凛长得很美观。这是他最喜欢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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