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章 敬酒不吃吃罚酒(第1页)

说到空间,王茴拿起小葫芦仔细打量,有何不同的地方。

上辈子王茴不看小说,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放在了搞钱上面,但是孤儿院的小朋友之间聊天她也听到过小说的套路,大概也清楚一些。

在朋友口中,基本上穿越重生中百分之八九十的女主都有金手指,而女主的金手指大部分都是什么玉制的镯子或者挂坠一类的。

所面前这个小葫芦很有可能就是自己的金手指。

记得书里面并没有描写说女主有金手指的事情,若那葫芦真的是金手指,当一辈子原主死后,那金手指也不知道最后落到谁的手里了。

不知道那人最后开启没开启金手指。

葫芦在手上,如何打开金手指,是要滴血的吧!

到厨房把菜刀拿回自己房间(家里面没有其他的刀),对着自己手比划,到底割哪点才不会疼还止血快呢!

割手指头,十指连心,后面会不会很疼啊!

割手腕,也不行,创口太大,怕别人看到还以为自己要自杀呢!

要是止不住血,那是不是自己还能穿回去。

万一穿不出去怎么办,直接gameover吗?

那割哪里啊!还是手指头吧!这刀这么大,还是不过换个换成针扎一下挤一点点血出来就可以了。

将血滴在小葫芦上面,一秒,半分钟,一分钟,小葫芦始终没有任何反应。

难不成是血不够?还要再来点。

最后还是要用刀...

白浪费自己时间。

用刀划破指尖,将血抹在小葫芦上面,王茴怕自己的血不够,直接用血将小葫芦染个色,一丁点空位也不放过,全部都涂满血。

还是没有反应,提起小葫芦放在眼前仔细观察,为什么不行呢!难不成自己就是路人甲的命,不配拥有金手指。

开玩笑吗?谁要做路人甲,

“你要是金手指,不开启空间,就别想见到明天的太阳,不是金手指,你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我劝你识相一点”

“............”

“那算了吧!看来不属于我啊!只不过......”

不是我的,那不能是别人的。

提起小葫芦越过头顶的高度就要放手说拜拜。

下一瞬,小葫芦被白光包裹着,王茴身影消失,出现在一处空间里,身体还保持着刚刚的姿势。

空间不是很大,周围雾蒙蒙一片,看不到雾里面存在着什么,最中间有一口不大的井,井的不远处有几棵果树和一座茅草屋其他,在没别的任何东西。

就真的是茅草屋,没有错,用茅草盖的房子。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