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二章 老男人的心声(第1页)

好好的?呵呵……

轻飘飘的一句话就带过了这整整十年?

如果不是她重生在这具身体里,他的女儿早就化做了白骨。

也是了,那些年在他眼皮子底下也能吃不饱穿不暖,还遭受他那好夫人的虐待,更是连随便那个仆人都能踩上一脚。

如今她还活着,可不就是好好的么。

当年一个小姑娘是如何在这个家里苟延残喘到八岁,又是怀着怎样的绝望主动提出来要回乡下去给母亲守孝?

她母亲都逝世六年了,这个理由竟也能得到亲爹的同意?

若不是为了活命,她哪里至于小小年纪想到那么多?

去投奔王府?她一个小姑娘连家门都出不去,哪里知道王府的大门朝哪里开?

也就是到了这个世界,若还在末世里,顾朝阳哪会跟他们废话?

感受着体内异能又开始躁动,顾朝阳深呼吸两口气,不再去想那些。

好不容易重活一次,为了那些不想干的人动气,不值当。

她有孩子了,她要她的孩子健康快乐。

那人说明日要来下聘,想想还有些激动,她来这个世界十年,前五年在深山里窝着,后五年在忙着种地挣银子。

不是没有见过别人娶妻嫁人,但这不是论到她自己了吗?

两辈子加起来头一遭,新媳妇上花轿,就是她了。

她是不在乎那些繁文缛节,甚至觉得有证就算成了,但有人愿意给她,这种感觉可不同。

被她惦记着单鸣凤从顾家门口回去之后就忙得脚不沾地。

刚一会去就又被大哥逮了,看他那样子分明是等着自己的。

“回来了,过来。”

岭南王撩着眼皮睨一眼进门的亲弟弟,沉着个大黑。

这哪里是哥,分明是爹。

想想这是打小将自己拉扯大,亦兄亦父的老大哥,单鸣凤老实过去。

今年三十的他,来到这个世界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便是大哥。

那时候他还是个奶娃娃,裹着襁褓躺在摇篮里,大哥凑着个大脑袋杵在他眼前咧着嘴乐。

“娘,弟弟看我了。”

许是太过激动,唾沫星子洒到了他脸上,之后像这种情况多得数不胜数。

母亲体弱,生了他没几年便去世,父亲征战多年一身的旧伤,也在他十五岁的时候逝世了。

父亲公务繁忙,哪有时间顾及得了他,都是将他交给嬷嬷仆人照顾。

可以说他是被年长他二十岁的大哥一手带大的,大哥于他来说既是大哥也是长辈。

这些年,为了岭南为了他,才五十出头的大哥已经生了白,脸上褶子也多了。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