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0章 联谊(第2页)

星灵拿回纹章,一甩衣袖后负手缓步向大门内走去。

在外面还看的有些不真切,走入其中星灵也算是小刀喇屁股,看了眼了。大门内的还不是居住地,先是一条极长的覆盖岩石的道路,在道路两旁有着人工森林与花园。66续续中,还能看到人来人往的穿着女仆装或是西服的人在不断忙碌。

“好家伙,这就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啊。”

走在大道上,星灵脸上的震惊从未消退。一路都是左看看,右看看。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星灵可算是走到了凡米里欧家族居住的豪宅门口。

大,很大,大的有点让人犯巨物恐惧症了!庞大的城堡坐落在宅邸的最深处,镶金的石柱与雕刻的玉石无不彰显着凡米里欧家族的财力。两面横挂在外的家徽旗帜,无论是看上去还是摸上去都感觉价值不菲。

“星灵?”

突然一声疑惑的男声,转而是极其兴奋的声音,“星灵!你怎么在这儿?”

“利奥?你怎么也在?”

看到来人的星灵,还没从乎想象的豪宅中回过神来。

“嗯?你这话真奇怪啊,这里是我家诶!”

“也对啊。”

星灵尴尬的挠挠头,“是说,米莫萨在哪儿?”

“哦你是来找米莫萨的啊。”

利奥不由得有点失落,“正好!我带你去吧!!”

一路有了利奥波德的带领,凡米里欧家内部的人再没有门卫那般阻拦。这也让一直幻想着装逼的星灵有点失望。

“哼~利奥波德-凡米里欧!你今天是来欣赏我的美貌的吗?哦呀?这位是?”

迎面,一个穿着华丽头戴金色饰,脸上还画着淡妆,身体周遭飘洒着花瓣,一手扶额一手叉腰的英俊男子脸上带着倨傲的走来。

“噫!基尔休-凡米里欧……”

面对着来人,利奥波德明显的后退一步,脸上和眼神都掩饰不住的嫌弃。

“额谁?”

“米莫萨的哥哥……是个级自恋的家伙。”

闻言,星灵不由得眼前一亮。这是未来的大舅哥呀,可得打好关系。

“你好!我叫星灵-迪斯达!是来帮助米莫萨特训的!”

一步上前,星灵十分友好的伸出右手,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语气不急不缓不做作不卑微,双目直视着一脸笑容的基尔休。

“哦你好,你也来欣赏我的美貌的吧!我今天心情十分愉悦,美好的心情能够让我……”

基尔休看来人如此不卑不亢和完美的礼仪,一时间略有好感,但当他刚打算伸出手时突然意识到。

“等等,你说你叫星灵-迪斯达?”

热门小说推荐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

简介关于程家那做牛做马的童养媳重生了上一世,程桂花死的很惨,被一个酒鬼当众凌辱,二十多年的清白就在众目睽睽下被毁。可她明明是程侍郎的童养媳,真正的糟糠妻,伺候婆母,养育小姑,照顾夫君。程家最艰难的日子是靠着她的肩膀扛起来的。可最后,她获得了什么?小姑厌恶她,婆母把她贬为奴仆,连程青山程侍郎也另娶她人!重活一世,桂花定要将程家狠狠踩在脚下,过出自己的璀璨人生!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现,上一世程青山最终娶的那女子竟然是代替她的假千金!...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

简介关于油腻大叔吃喝玩乐逛末日我是两千年后的王子孔慈,我是两千年前的警察孔慈,命运的齿轮交错,我们双向奔赴,你重生,我穿越,我们在末日相遇,同一个名字,同一具身体,演绎不同的未来!历尽沧桑,故事的结局,命运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注定!一切都是玩笑?记住,末日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靠青楼家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的对手了,缘来是你,或许是心有灵犀吧,可姐妹的市场你也抢?正经文案沐城烟穿越之后,运气爆棚,想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边找同伴,一边谈恋爱,爱情友情事业三丰收的故事。主体风格1v1甜宠死皮赖脸狼系王爷vs放飞自我锦鲤妖女。排雷1早期脑洞2如不符合您的胃口,直接退出,求你不要骂我和我的角色,我容易破防。3,每日一更,每章4ooo,不会加更,尽量不请假。...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斗罗:我爹,封号斗罗

作品简介元灵儿唐三,你很会打吗?你会打有个屁用,出来混是要有势力的,你哪个道上的?唐三我爹,封号,昊天。元灵儿望向自家老爹轻松打败唐昊,笑了,原来是小别三。...

上门女婿的逆袭

上门女婿的逆袭

我是一个俗人,当我获得了绝世医术,至强功夫,我逆袭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上门女婿的逆袭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