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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牧羊犬与狼(第1页)

“我喜欢狼。”

李洪义眼睛盯着正在急奔跑的狼群,语气中夹杂着些许兴奋。

在现狼群的第一时间,牧民们已经举起了手中的猎枪,但由于猎枪的射程和精度有限,他们并没有立即开枪,而是骑着马跟在溃散的羊群后面,向着牧场的方向移动。

牧羊犬们则是成为了整个场面中的唯一的逆行者,它们出嚎叫,召集着同伴,然后奋力的向着狼群冲来的方向迎击而去。

狼与狗的战斗力比拼,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觉得狼要比狗厉害得多,不论是两者的生活习性还是生存环境,似乎都在说明,狗这种依附于人类社会的物种,与在大自然中经受着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的狼相比,无疑是生长在温室之中的花朵。

而在野兽之间的拼杀中,决定成败的,除了生存欲望,更多的是体型上的差距。而在体型上,狼和狗的差距并不算特别的明显,当然,一些小型的宠物犬除外。以牧羊犬来说,它的体型是与狼不相上下的,有些个例甚至要比一般的狼还大上一些。

牧羊犬与狼群很快遭遇在了一起,两方在急奔跑的情况下,几乎是打了一个照面的同时就已经变换了所处的位置。在短暂的停顿过后,双方又一次的撕咬在了一起。

狼的牙齿要比狗锋利的多,也比狗的长上一些,不可否认的,在造成伤害这方面,狗是远远比不上狼的。但在出门放牧之前,牧民们都会在牧羊犬的脖子上套一个皮环,环上有着铁质的长长的尖刺,这也就使得狼群对牧羊犬无法进行脖颈处的撕咬,反而会在碰撞中被尖刺刺穿身体。

有句俗话叫狗仗人势,说的是当狗的主人在身边时,狗会比往常更具攻击性。虽然有着些许的贬义成分,但这毫无疑问是事实。与牧民们生活在一起,与羊群嬉闹在一起,牧羊犬已经成了牧民的放牧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或许可以称之为家人一样的存在。如果狗狗有思想,它们也一定会这样认为。

在茫茫的草原上,牧羊犬是与守护一词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的,不论是牧民们,还是羊群,都是需要它们守护的,所以,即使在狼群这般猛烈的攻击下,锋利的牙齿刺穿了皮毛,深深的扎进了骨肉之中,牧羊犬们在出一声痛苦的哀嚎之后,仍是不肯退缩半步。它们利用狼群不敢撕咬它们脖子的举动,在狼群之间来回的穿梭,尽可能的用套在自己脖子上的尖刺去对抗狼群的利齿。

“砰!”

牧民们手中的枪响了,虽然并未击中哪一只灰狼,但也给狼群造成了不小的心理压力。

与对面的牧羊犬们一样,它们的皮毛上也都沾染了不少的鲜血,不知是牧羊犬的,还是自己的。还有一只较为瘦弱的灰狼的嘴上在不住的往下流淌着鲜血,它那长长的嘴巴被套在牧羊犬脖子上的尖刺捅了个对穿。

毫无疑问的,今天的捕猎失败了,它们或许会对自己决策有一丝反思,但却绝不会后悔。试想如果再有这样一次机会,它们一定还会毫不犹豫的冲向羊群,这是它们的生存之道,或是死在冲锋的路上,或是死于饥渴的严寒。

在一头明显较为壮硕的头狼的带领下,它们有些不舍,或许是不甘的朝山坡上退去,身后稀稀拉拉的跟着几只一瘸一拐的灰狼。没有人知道它们下一站是哪里,没有人知道它们还能走多远,但只要还活着,它们就不会停下自己的脚步。物竞天择的生存法则,几乎是烙印在它们的灵魂深处,生存从来都不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那是需要以生命为代价,为之奋斗的目标。

牧羊犬们的模样也并未好到哪里去,虽然有着尖刺保护着它们的颈部,但身体的其他部位却被狼群撕咬的几乎不成样子了,有一只牧羊犬的肚子被利齿撕开,肠子都耷拉在地上,将附近的草地染的一片血红。

看着口中出呜呜呀呀的浴血的战士们,牧民们纷纷下马,将这些牧羊犬抱在怀里,低着头,一言不的走回了牧场。

当枪声响起的那一刻,老何就火急火燎的从帐篷中跑出来,跑向两人所在的山坡。要是东家在他这里受了什么伤害,他可不敢想象会有什么后果。

“真是可惜。”

李洪义似乎是觉得有些惋惜,在狼群消失在山坡的另一边之后,他就将遮在额前的手掌放了下来,有些兴致怏怏。

李洪林不知道他在可惜什么,是可惜狼群没能成功捕食绵羊?还是可惜牧民们没能留下那些狼群?

在狼群离去之后,羊群的骚动逐渐平息了下来,或许它们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在狼群到来时,也是它们先有了反应,四散奔逃,当狼群离开时,它们又一次的恢复了悠闲的状态,似乎刚才狼群只是过来跟它们打了个招呼,问它们这里的草好不好吃似的。

“你看那些狗,拼了老命保护的只是这么一群不知所谓的家伙。”

李洪义指了指正往羊圈里钻的羊群,此时已经没了先前的紧张感,一切按部就班。

李洪林没有说话,他不知该怎么说,这是牧羊犬的工作,不是吗?人类养殖它们的目的不就是为自己创造利益吗?羊群终究会被端上餐桌,或是剪去羊毛,牧羊犬在享受着人类社会给予的安稳生活的同时,也要承受着抵御狼群的风险。即使是生长在茫茫草原之上的狼群,作为它们的头领的狼王,也要担负起族群的捕猎和守护领地的任务。

这一切,似乎都是理所当然的,但又像是某些附加的价值。

老何跑上来时,额头上已经有了些细微的汗珠,他喘着粗气说道:“东家,最近还是别离家里太远了,那些家伙不知什么时候还会来呢。”

“它们都那样了,还能再来?”

“不是,这里不止它们一群,还有很多呢。”

老何一边陪着两人往回走,一边解释道:“狼群是一小群一小群的,不是那种大群的。每个狼群少则七八只,多的有二十来只,今天遇到的这群算是比较小的狼群。狼群里一般都是一只头狼的亲戚,包括母狼和狼崽,也有数量比较多的,但都只有一只狼王。像现如今开春的季节,好多野兽都出来活动了,我们也得把羊群带出去放,它们出来活动的就比较频繁。”

一回到牧场,立刻就闻到了一股子刺鼻的血腥味,通往各个帐篷的道路上滴落着点点的血迹,在帐篷之间的空地上,正有几名牧民围在一只受了伤的牧羊犬身边为它包扎着伤口。

一只高大的黑黄相间的牧羊犬摇着尾巴迎了上来,它的脖子上的项圈已经被取掉了,与别的伤痕累累的牧羊犬相比,它倒显得很是干净整洁。

李洪林认得它,这是被何青青称作大黄的那只狗,但却被老何喊作伊德尔。不得不说,伊德尔的身躯要比别的牧羊犬大上一圈,几乎要与那群狼群之中的头狼相当了。

在伊德尔迎上来的一瞬间,李洪林却有些厌恶的踢了它一脚,将它从自己的前方踢向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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